在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关键年到来之际,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保定市高新区于2月21日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暨创新保定示范区、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引领区示范大会,英利发展凭借优异成绩荣获年度诚信纳税先进单位;凭借极具创新的行业价值获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奖励,晶体硅光伏电池河北省工程研究中心获创新平台奖励。
近日,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公示,文件指出,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支持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技术、新能源加储能构网型技术、发供用高比例绿色能源示范园(区)、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等示范,对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1月9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支撑性煤电项目配套风电和光伏项目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指出,所有为煤电项目配套风电和光伏项目的市,均按实际下达风电和光伏项目建设规模的30%给予奖励。奖励规模由各市自行确定具备开发条件的项目,并按当年竞争性配置配建储能比例平均值落实储能容量,报省能源局确认后实施。
文件指出,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规范〔2022〕14号,以下称“14号文”)、《关于开展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线上申报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3〕174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的核实确认工作。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资金奖励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每千瓦800元的一次性奖励。若项目为第三方投资,项目投资方和场地业主方分开申请,各享受奖励资金的50%;若场地业主方为财政预算拨款单位,由项目投资方申请,项目投资方享受全额奖励资金。
11月23日,北京市工信局发布《北京市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指出,支持在五环外工业厂区、物流园区、数据中心等非人员密集区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对制造业企业在厂区或所在园区内配置新型储能设施,实现能源高效利用的,按照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30%的比例,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奖励资金。
近日,江门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江门市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7月21日,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印发了《杨浦区光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7月21日,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印发了《杨浦区光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一)常规光伏项目:1. 光伏电站项目奖励标准为800 元/千瓦,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日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奖励资金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印发,通知提到,当年6月30日之前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可纳入当年市级奖励资金支持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