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PV的扶持政策。2022年11月,上海印发的《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中明确规定,
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奖励标准高于常规光伏项目。2021年11月,西安发布的《西安市
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指南》指出,2021年至2023年,当地新建或改造的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应按装机容量给予工程补助。晶科能源抱着以光伏技术为建筑环保事业赋能的决心,因地制宜,为客户提供定制
固定资产,对实际投资总额(不含土地、厂房、旧设备等)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根据实际贷款金额,按不高于1%的年利率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每年享受贴息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
实际到账补助金额25%的标准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竞争性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按研发投入与成果产出绩效,市本级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对采用“揭榜挂帅”择优委托形式实施的重大科技创新
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研发费用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按其实际研发费用的5%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以共享模式租赁储能项目,以租赁资金总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
总金额,则在首期总金额控制范围内按比例分配。第七条 扶持要素。(一)鼓励新型储能项目加大投资。对新引进的新型储能产业项目,按固定资产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自约定开工之日起两年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
租赁储能项目,以租赁资金总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积极支持配建新型储能的新能源发电企业、独立储能电站企业与电网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支持县供电公司与省、市供电公司对接,争取
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四)支持“新能源+储能”一体化模式开发(五)租赁厂房优惠(六)加大新型储能产业金融支持(七)企业新上规奖励(八)优化保障消纳(九)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十)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集聚四、征求意见
,规避外贸风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本意见自2023年8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经信局牵头组织实施。本意见所列的补助(奖励)标准均为最高
标准,具体组织实施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本意见有关奖补时间从2023年起计算,补助(奖励)资金由市和各区、县(市)按财政体制共同承担。本意见与本市各级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7月20日
、绿色化技术改造。鼓励各地加大对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对以设备投资额为标准计算政府补助、奖励资金的技术改造项目,各地可将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支出的设备购置安装、软件及信息系统购置、设计检测、第三方工程服务等费用
(EPC)等,探索推进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对山区海岛县中的沿海县(市、区)及海岛地区问题海塘项目的水利部分核定投资后,在原有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给予支持。(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大力推进重点产业链招商。用足用好省重大外资项目奖励、省重点外资项目要素保障机制等政策,加强重点外资项目开工、建设、投产、达产全过程服务。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市实际使用
以下幼儿的给予补助。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实施母婴安全提升计划,保持妇幼健康核心指标稳中有降,继续保持全省前列。125.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基本养老服务
、液流电池、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等前沿新型储能应用项目,在项目建成并网后给予事后补助,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比例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补500万元。(十)鼓励建设多元化新型储能项目。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优势
2%的贴息补助,购置生产设备贷款额度1-5亿元(不含)、贷款额度5亿元(含)以上,单个企业累计补贴额度最高分别为1000万元、5000万元,期限36个月,贴息按年支付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若项目获得国家
增加100万元奖励。对于当年同时符合前述2项以上,按照就高原则予以兑现奖励或补助差额。三、加大重点企业扶持。对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浙江省“放水
类、D类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2)其它技能。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初级300元、中级500元、高级800元、技师1500元、高级技师2500元的一次性奖励。(二)产业发展
义务教育阶段以后继续参加中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大专、本科及以上教育的,在学期间按每学期2000元、3000元、5000元分别进行补助,不再享受本文件学历提升类奖励。(四)其他1.为营造移民创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