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有利于更多的用户拥有选择权,提升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其中要点如下: ◆售电公司分如下几种 第一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 第二类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
。第二类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第三类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发电公司及其他社会资本均可投资成立售电公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供水、供气
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并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和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独立售电公司,且同一供电区域可以有多个售电公司。这一竞争格局将彻底改变一网独大的市场生态,售电公司为争取客户
能力和电力普遍服务水平。具体而言,将在如下三个方面对电力行业发展趋势产生深远影响。一是电网建设将出现投资与创新高潮。开放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对整个电网建设有三重意义:第一,社会资本成为电网建设的有益
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售电公司、市场主体等的准入和退出条件,而且也明确了售电公司可拥有增量配电网的经营权,并对售电的交易方式、交易要求、交易价格,以及结算方式进行了
能源监管机构和征信机构进行事后备案。(五)售电公司如何分类?答:售电公司分为三类。包括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并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独立售电公司。同一供电营业
终止经营、无力提供售电服务时,电网企业作为保底供电商负责为相关用户供电。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电网企业也包括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绝对控股的,即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企业。(八)发电企业成立的售电公司是否
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售电公司、市场主体等的准入和退出条件,而且也明确了售电公司可拥有增量配电网的经营权,并对售电的交易方式、交易要求、交易价格,以及结算方式进行了详细
公共服务行业,节能服务公司等均可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售电侧改革后,参与竞争的售电主体可分为三类:一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二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三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
交易中心出具的结算依据, 承担市场主体的电费结算责任,保障交易电费资金安全。 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 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绝对控股的, 即拥有配电网
运营权,同时拥有供电营业区内与电网企业相同的 权利,并切实履行相同的责任和义务。(二)售电公司。售电公司分三类,第一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第二类是 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