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全称国能共和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一期300MW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南部,距离共和县城约33km。场址呈微小的北坡地形走势,海拔高度介于2989m~3030m
之间,场地平坦开阔,为草场或半荒漠退化草场。场址邻近共玉高速和G214国道,对外交通条件便利。
本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347.5472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300MW,其中100MW采用550Wp
大营镇岩淜村北面山坡,场址及其周边有村村通公路通过,交通运输条件较为便利。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02210~1002428,北纬254534~254641之间,海拔高程介于海拔2300m~2430m之间
。
根据场址的地形地质条件,岩淜光伏电站项目拟安装工程容量为110.5MWp,额定容量91.4MWac,太阳能电池阵列拟采用540Wp单晶硅光伏组件进行开发。本工程拟在光伏电站场址内建设220kV升压
的1倍规划规模。
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百万千瓦基地在申报方面,场址应相对集中、核心区建设规模不低于总规模的40%,在2023年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配套火电、抽水蓄能、储能电站要同步建成投产。
产业
配套类新能源项目则要明确落实项目场址,项目容量与土地面积匹配标准为:地面光伏电站、桩基式渔光互补电站土地使用面积不低于200亩/万千瓦,漂浮式渔光互补电站土地使用面积不低于150亩/万千瓦。风电项目要在
规划装机总容量240MW,直流侧规划装机总容量321.7536MW。
项目场址位于巧家县东侧,距巧家县城直线距离约23km,交通里程约89公里。场址紧邻乡村公路,同时附近有已建成投产的光伏电站,现有
道路经过场区拟利用地块,道路类型主要为乡道、村道。项目对外交通道路条件较好,道路可满足大型设备的运输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2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为:
第一标段:光伏组件设备采购
数,发电量初步估算);
④根据风资源评估情况,判定拟选风电场风机类型,判定该风电场是否具有开发使用价值,给出合理化风资源建议。
五、项目总体规划
1、项目地形图购买:业主向项目所在地相关测绘单位
,等发改委给予立项批复。
八、委托咨询单位编制可研
可研是在初可研的基础进行细化,主要包括:
(1)确定项目任务和规模,论证项目开发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对风电场风能资源进行评估,查明风电场场址
?
3、湖北省:产能配套处于最优先等级
6月7日,湖北省能源局印发《湖北省2021年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将项目类型分成四类:屋顶分布式光伏、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产业发展
完成后再配置400MW。项目建成年产值达标且通过验收后,再每年配置100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直至达到配置总规模。产业配套类新能源项目则要明确落实项目场址,项目容量与土地面积匹配标准为:地面光伏电站、桩基式
秩序。
二、项目类型及配置标准
一是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指利用固定建筑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户用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利用固定建筑屋顶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接入电压等级不超过10KV的
﹝2019﹞49号)有关要求执行。鼓励在全省实施户用光伏发电整村推进。
二是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百万千瓦基地。指场址相对集中,装机规模不低于100万千瓦,具备电力接入和消纳能力、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的
的1倍规划规模。
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百万千瓦基地在申报方面,场址应相对集中、核心区建设规模不低于总规模的40%,在2023年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配套火电、抽水蓄能、储能电站要同步建成投产。
产业
配套类新能源项目则要明确落实项目场址,项目容量与土地面积匹配标准为:地面光伏电站、桩基式渔光互补电站土地使用面积不低于200亩/万千瓦,漂浮式渔光互补电站土地使用面积不低于150亩/万千瓦。风电项目要在
瓦,新增投资约1630亿元。
根据文件,将因地制宜推动平价示范基地项目,突出市场化、低成本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战略,进一步加快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水平提高和建设成本降低,结合场址资源条件、电网消纳
风电平价示范基地。
鼓励建设新一代电网友好型可再生能源电站。探索在可再生能源场站侧合理配置储能设置,探索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场站侧储能市场化商业模式。通过各种类型储能技术与风电、太阳能等间歇性可再生能源的
瓦,新增投资约1630亿元。
根据文件,将因地制宜推动平价示范基地项目,突出市场化、低成本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战略,进一步加快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水平提高和建设成本降低,结合场址资源条件、电网消纳
风电平价示范基地。
鼓励建设新一代电网友好型可再生能源电站。探索在可再生能源场站侧合理配置储能设置,探索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场站侧储能市场化商业模式。通过各种类型储能技术与风电、太阳能等间歇性可再生能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