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项目承建企业,组织项目建设、协调服务、技术培训、竣工验收、信息报送、收益分配等工作。(二)明确责任分工。发改部门负责光伏发电指标争取、项目备案和相关政策资金争取工作,推进工作落实和协调;扶贫办负责拟建
设光伏电站的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摸底和核查工作,拟定年度计划,加强工作督查;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与监管;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协调金融机构落实贴息贷款;供电公司在实施农网改造过程中,要优先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并网
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15年。对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
,给予投资人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10年;对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0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6年。2、初装
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10年;
对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
投资人0.20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6年。
2、初装补贴部分
对装机规模超过0.1MW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同一屋顶
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15年。对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
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10年;对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0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
、光伏地面电站建设、光伏照明等六大工程,全面推进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
2.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全市建成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500个以上,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5GW以上,形成一批具有创新
填埋场护坡、废弃矿山及高速公路用地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光伏地面电站。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鼓励利用农业大棚、养殖水面、养殖场等资源发展农光、渔光、禽光等互补融合发展的光伏电站。农光互补光伏发电
建设、光伏地面电站建设、光伏照明等六大工程,全面推进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2.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全市建成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500个以上,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5GW以上,形成一批具有创新
月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10年;对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
的支撑体系,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发电、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下乡、示范基地建设、光伏地面电站建设、光伏照明等六大工程,全面推进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2.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全市建成光伏建筑
一体化项目500个以上,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5GW以上,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活力和竞争优势的新能源企业,光伏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将合肥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光伏生产、发电企业集聚地,打造中国光伏第一城。二
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相关要求,我委决定2016年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实行
竞争性配置,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年度建设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6年度我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00万千瓦,通过竞争纳入建设规模的项目可享受国家和省光伏电价补贴。2016年6月30日前全部
的荒山、荒地、滩涂及填埋场护坡、废弃矿山及高速公路用地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光伏地面电站。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鼓励利用农业大棚、养殖水面、养殖场等资源发展农光、渔光、禽光等互补融合发展的光伏电站
四位一体的支撑体系,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发电、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下乡、示范基地建设、光伏地面电站建设、光伏照明等六大工程,全面推进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2.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全市建成光伏建筑
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相关要求,我委决定2016年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实行
竞争性配置,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年度建设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6年度我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00万千瓦,通过竞争纳入建设规模的项目可享受国家和省光伏电价补贴。2016年6月30日前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