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二)强化新能源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加强“沙戈荒”、水风光等新能源大基地集约化选址,引导各类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开展风光同场建设,实现场区空间、输变电设施、调节能力等集约共用。探索推动海洋能源开发利用与各类海洋活动共用基础设施,提升海域空间立体开发利用效率和效益。
11月12,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2025年前三季度光伏发电建设情况,截止到2025年9月底,山东以9172.8万千瓦、江苏8611.5万千瓦、河北8152.1万千瓦、新疆7996.0万千瓦位列光伏累计并网容量前四。
11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核心举措包括三方面:一是多维度一体化开发,优化“沙戈荒”等基地结构,推动风光同场、海上风电集群化等集约利用,以及交通、建筑等分布式融合;二是多产业协同,推动产业链“以绿制绿”,引导高载能产业向新能源富集区转移,结合“东数西算”协同算力设施;三是多元化非电利用,攻关风光氢储技术,建设绿色氢氨醇基地,推广新能源供热。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盘活矿区土地资源:在光照资源丰富的矿区,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工业广场、排土场、复垦区等场地,加快推进光伏电站建设,推动新能源发电就近就地消纳,为矿区提供更多绿色电力。鼓励拥有集中连片土地资源、具备良好电网接入条件的产煤地区,规划建设大型光伏基地,提升新能源规模化开发水平。
11月6日,国家能源局在甘肃兰州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扎实实推动全会精神在能源系统落地见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志出席座谈会,向甘肃省能源系统单位宣讲四中全会精神。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依托煤炭矿区资源要素大力发展新能源,有序实施矿区清洁能源替代,到“十五五”末,煤炭煤炭矿区光伏风电产业发展模式基本成熟,建设一批清洁低碳矿区。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工业广场、排土场、复垦区等场地,加快推进光伏电站建设。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5年9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在“负电价”方面,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张燕秦表示,随着新能源全面入市、省级现货市场运行更加健全,“负电价”有可能会更频繁出现。短时出现“负电价”,能够激励机组深调、用户填谷,引导储能等各类新型主体的投资建设,共同为清洁能源发电让出空间。但如果长期出现“负电价”,可能意味着电力明显供大于求,需要根据市场价格信号进一步优化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10月31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前三季度全国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等情况,并就“十五五”能源发展路径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支持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