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太阳能发电装机新增容量20.42GW,1-10月太阳能发电装机新增容量181.3GW。
11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的通知。《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补充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范畴和责任主体。将新型并网主体纳入电网安全风险管控范畴,明确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其他并网主体的业主单位等风险相关方责任。
11月13日,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发布的《四川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提出,四川电力中长期交易实行水电、新能源、燃煤火电、燃气发电等多类型电源共同参与、同台竞争,现阶段主要开展电
近期,国家能源局聚焦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先后组织开展了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和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发现部分经营主体存在违反市场交易规则、实施串通报价等问题,损害了其他经营主体的利益。为有效防范市场运营风险,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交易行为,保障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0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24年前三季度光伏发电建设情况,前三季度光伏新增规模160.88GW,其中集中式75.66GW,分布式光伏总计85.22GW,其中户用光伏则达22.8GW。
近日,国家能源局在河南省平顶山市组织召开“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现场推进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向海平主持。
10月31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前三季度能源形势和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解读《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介绍新型储能发展和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4年9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通知指出,要科学界定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应当会同地方电力管理部门,综合考虑系统安全需要、技术经济性及并网主体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根据新能源和新型主体并网的类型、容量规模、接入电压等级、系统运行特性等,科学界定辖区内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范围,把必须管住的管到位。对于已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但暂不满足涉网管理要求的存量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应会同地方电力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