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国能安全〔2016〕335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能源领域 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
11月22日,西藏日喀则、甘肃敦煌以及江苏扬中获国家能源局批复,成为继安徽金寨之后第二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其中,日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中石油、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各有关电力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报来《上海市发改委关于上报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专项试点方案的请示》(沪发改能源〔2016〕86号)收悉。经经济
河北、河南、安徽、山西、山东、湖北、陕西、云南、甘肃、吉林、江西、江苏、湖南、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扶贫办、各相关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报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报浙江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浙发改能源〔2016〕423号)收悉。经研究
发改经体[2016]21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