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856号(工交邮电类265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指出,国家能源局正在结合分布式光伏行业发展情况,以问题为导向,组织修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拟从投资主体、建设场所、接入电压等级、容量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定义与分类,从备案、开发建设、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方面细化管理要求。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印发实施《分布式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有序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电力外送通道规划建设,加快重点行业清洁能源替代。
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拟选择参加绿证交易的,相应电量不得申请CCER;拟申请CCER的,在完成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冻结”计入期内未交易绿证;在完成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注销减排量对应的未交易绿证,并向社会公开信息。
2024年7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共4647个,其中风电项目82个,光伏发电项目4529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170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359个),生物质发电项目36个。
日前,国家能源局回复第三方投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咨询表示,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其中,风电4025万个,占22.09%;太阳能发电3148万个,占17.28%;常规水电1.02亿个,占56.07%;生物质发电802万个,占4.40%;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29万个,占0.16%。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8月23日发布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指出,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侧主体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他可再生能源。以下
8月14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263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电力[202445号;以及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312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电力[2024]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