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农村零散非耕地,依法依规保障项目用地。对不占压耕地、不改变地表形态、不改变土地用途的用地部分,探索以租赁等方式获得
规划引领,完善发展政策,促进绿色能源消费。加强能源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保规划等的衔接,确保重点规划项目方案合理性。扎实推进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动风电光伏发电体系快速发展,抓紧建设新型电力
项目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黄山区已备案分布式光伏项目中,大量项目建设事项未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执行,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不尽合理,建筑形态风貌与徽风皖韵的村容村貌不相协调、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兆瓦,优先支持村集体经济经营收入20万元以下村纳入试点项目。《通知》要求,依法保障用地。项目用地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前提下
名单。五、工作要求(一)依法保障用地。项目用地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农村零散非耕地。对不占压耕地、不改变地表
要与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充分衔接,科学确定风电和光伏项目的布局、规模、进度,与充电、储能等基础设施协调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需上报至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
光伏和风电项目。各县区(市各功能区)要根据风电和光伏建设空间、负荷水平和电网承载力等资源条件,制定本地区光伏和风电开发利用规划(或实施方案),规划要与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充分衔接,科学确定风电和
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有关规定,调整优化现有城镇用地内部结构,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提高生态用地的比例,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国土绿化空间,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湿地保护修复,全面提升
法》,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周边建筑物、景观(风貌)相协调。3.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屋顶或光伏投资企业租赁自然人产权屋顶建设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仅限利用屋顶资源,光伏组件不得超出屋顶区域;严禁以建设
近日,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自然环境、生态保护、军事设施
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场内外道路等用地)。第三条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自然环境、生态保护、军事设施、矿产资源开发以及其他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合理确定新增用地规模
,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率60%以上。(七)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城市生态建设。科学推进植树种草,不断扩大全市国土绿化面积。在城市边界线开展G217(改线)、北外环路(新建)、奎北铁路等
、工信局、南京海事局牵头,市规划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南京供电公司、东部机场集团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八)绿色低碳全民行动1.推动生产生活方式转变。进一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
,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深化“碳普惠”机制建设,丰富“碳积分”应用场景,推行“光盘行动”“绿色出行”“无纸化办公”“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