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领域的应用,健全林草、国土、海洋、地质矿产等自然资源认证评价和检验检测技术规范,完善林草可持续经营认证体系,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卫星遥感等技术支撑能力,促进自然资源保护和集约利用。
8月8日,自然资源部官网公布了《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通知共7个方面26条,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计划指标、用地用海审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土地供应等内容。在建
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划拨供地程序。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经批准实施后,直接核发国有土地
)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立足全省生态资源,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土壤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总量。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和实施,形成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两屏两廊一网”的生态格局,打造东部森林生态安全屏障和西部防风固沙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松花江水系生态廊道和辽河水系生态廊道,整合优化各类
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达到70%,到2030年提高到80%。(十九)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结合气候条件和资源禀赋,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重点
、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二十五)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维护现有森林、草地、湿地、土壤、岩溶等重要生态系统固碳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三)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强化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市县规划的支撑保障。加强规划间衔接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抓住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的重大机遇,携手港澳共建绿色低碳湾区。高质量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强化绿色低碳
,全面开展全省清洁低碳能源资源调查和评价,识别可开发清洁低碳能源资源并进行数据整合,完善并动态更新全省清洁低碳能源资源数据库。加强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衔接,及时将各类清洁低碳能源资源分布等空间信息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相关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政策,建立省级能源安全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协调机制,协调开展特高压通道、油气管线等能源输送通道及能源安全储备设施建设。加强能源规划、重大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生态
,多元化交易模式形成并有效实施,地方财力稳步增加;土地综合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存量土地资源有效盘活,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保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二、工作措施(一)完成调查摸底
,开展政策调研。1.结合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等工作,摸清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和未利用地等情况;结合村庄分类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摸清农村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等情况。结合土地审批及开发区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平稳有序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经有资质机构进行评估后给予补偿。涉及县级以上保护的文物需搬迁的,按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三)建设过程中的征地、拆迁补偿等未尽事宜,经县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挥部实地调查核实后参照相关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运行的积极性,发展模式多样性也受到制约。(五)生态环保刚性约束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推进,用地、用海和水资源管理的全面加强,对能源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能源发展要与国土空间规划等行业
,确保一定规模的应急储备资源。探索建立煤矿与煤电、供暖企业间点对点保供机制。保障油气资源可靠供应。落实增储上产实施方案,积极开发阜新地区、沈阳地区等区域油气资源,强化松辽盆地和渤海湾盆地油气基础地质调查
碳酸盐原料替代。提高水泥生料中含钙固废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鼓励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开展全省砂石资源潜力调查评价,优化开采布局和产业结构,形成绿色砂石供应链。对建筑
电力、石化、钢铁、陶瓷、水泥等行业的应用。开展全省碳封存资源分布及容量调查,适时启动碳封存重大工程。鼓励开展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及应用,积极探索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的产业化发展路径。(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