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均复合增长率约39%,每年新增光伏装机量和累计光伏装机量均居全球第一。【政策】国家能源局:不得对民营售电公司、大户等区别对待!11月1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有关
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持续推动经营主体合规交易。经营主体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实行串通报价、哄抬价格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得
,负责协助所有用户办理报装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报装申请、购售电协议签订、并网手续等);协助用户办理银行卡;客户信息保密,回访等保持客户信息度、满意度的行为及投入;业务人员的培训。(3)负责在合同生效后
电网公司完成项目并网、验收。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遇电网政策要求户用光伏电站满足调控,投标人需按电网公司要求加装控制模块,满足电网公司调控要求,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11)投标人须保证每户光伏电站顺利并网并连续
智慧化,在本地实时状态监测、异常原因诊断等;计费和结算需要覆盖新业务。衔接能效服务。服务“稳链”“保链”等一系列政策导向下,负荷管理应将客户对于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贡献纳入评估
服务公司融合售电、能效提升、负荷管理等一揽子综合能耗管理服务,朝着“负荷侧综合运营”方向发展,光储售维或成为趋势,综合能源服务商通过售电服务、能效监测、多能供应、设备升级等综合服务内容,为用户创造多维
尖峰电价(山东和湖北已在10月开始使用尖峰电价)。山东在11月执行深谷电价;上海仅在周末和法定假日使用深谷电价。10月14日,黑龙江分时电价政策调整靴子落地,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
。主要变化:暂停执行尖峰电价,午间12:00-14:00新增2小时低谷,同时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不再参与浮动。目前,全国已有19地执行午间谷段电价。以单一制1~10kV的销售电价分析:上海仅在
控制要求,使用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核算的基础凭证,加强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的有效衔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机制,将消纳责任落实到重点用能单位,加强高耗能企业使用绿色电力的刚性约束。加快
建立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机制。推进绿证绿电与全国碳市场衔接。将绿色电力消费要求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拓展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产品相关政策,推动主要采用绿色电力生产的产品享受
10月22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征求《河南省新能源配建储能转为独立储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拟将新能源配套建设的储能设施转化为独立储能项目管理,并享受独立储能政策。根据文件,新能源
配建储能是指纳入省级新能源指标的风、光项目配套建设的储能设施,该政策适用于已投运和在建的配建储能,未开工项目则采取租赁储能或直接按独立储能模式开展建设。需要注意的是已领取省级财政奖励的配建储能、多能互补和
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二)各承担消纳责任市场主体的售电量和用电量中,农业用电免于消纳责任权重考核。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
共同承担省内网损和厂用电量对应的消纳量。(三)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按照如下方案承担消纳责任权重:1.第一类市场主体(1)省电力公司。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2024年总量消纳责任
近两年,在国家政策引导下,上海、山东、江苏、河北、天津、福建、浙江、辽宁等地区颁布了海上光伏领域相关支持政策,以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这些省份海上光伏规划已超60GW。为积极响应党的二十大号召,加速
装机容量潜力巨大,并且沿海区域拥有良好的消纳能力,随着国家关于海上光伏相关政策的连续出台,我国海上光伏的发展趋势显著加快。海上光伏产业凭借丰富的资源、广阔的空间、优越的条件,逐步成为新能源产业投资的热点
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国家政策执行、公平接网、电力消纳、市场交易、结算等方面的监管工作。电网企业承担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条件的落实或认定、电网接入与改造升级、调度能力优化
的全过程监测,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发展新形势及时健全完善行业政策、标准规范等。第九条【省级规划和发展规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做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新能源发展与国家级能源、电力
)初期参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执行。第三十三条经营主体有下列正当理由之一的,可申请注销:(一)经营主体宣告破产,或虽未破产但被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关停或主动拆除,不再发电或者用电;(二)因国家政策、电力市场
、现货、辅助服务市场等。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的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第四条电力市场注册应遵循以下原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