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吉林能源局在转发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时,提出具体落实工作要求。文件要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与电力供需形势、系统消纳条件、配电网
目年度上网电量不超过全部发电量的20%。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根据负荷特性、接入条件及消纳情况等对项目用电比例做好监测评估,对超比例电量不予接入。各级电网企业应开展科学调度,支持投资主体采取
1月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以改革赋能发展 高质量构建吉林特色新型能源体系”有关情况。
1月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以改革赋能发展 高质量构建吉林特色新型能源体系”有关情况。吉林省能源局副局长刘学锋对吉林省正在推进“绿电+消纳”四种模式内容及后续完善措施进行了解答。“绿电+
9月11日,吉林省能源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吉林省用户侧储能设施建设的若干措施》。《措施》指出,降低储能充电成本。用户侧储能设施平时段电价按市场交易价格或者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商业价格执行,低谷时段电价按平时段电价下浮55%。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4年4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3年10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3年6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3年5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2年11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蒙东地区监测结果包含锡盟
日前,吉林省能源局发布了《吉林省能源局转发》(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着重强调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一个是严格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审批流程。风光无法消纳,能源局、电网互踢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