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15.16亿千瓦,同比增长约25%,占全部电力装机的52%。其中,水电装机4.22亿千瓦(含抽水蓄能0.51亿千瓦),风电装机4.4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6.09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4亿千瓦。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3.05亿千瓦,其中水电新增1034万千瓦,并网风电新增7566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新增2160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
10月1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印发《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
9月13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到,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
8月16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重点行业绿电使用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指出,2023年宁夏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良好,超出了国家下达的目标值。对于2024年,宁夏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34.3%,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30%。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均需承担与其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重点行业绿电使用比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建立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消费机制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实施存量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消费机制。各盟市综合考虑本地区节能目标完成进度、项目能效水平、能耗强度水平以及存量挖潜等因素,合理确定存量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可参考本盟市上一年度实际完成值。2024年,由盟市确定强制消费企业名单,先行先试。2025年,实现高耗能企业
6月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在科学开展新能源消纳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新能源发展、系统承载力、系统经济性、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与本地区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充分衔接后,确定新能源利用率目标。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放宽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原则上不低于90%,并根据消纳形势开展年度
近日,海南省工信厅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指出,省发展改革、通信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及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布局陆上和海底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推进通用计算、智能计算、超级计算等多元算力建设。支持数据中心采用大用户直供、分布式光伏等方式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支持符合条件的数据中心开展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降低用能成本。
1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连续可靠供应,确保可再生能源机组优先发电,努力实现弃水电量显著减少,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全额消纳。
截至2022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12.13亿千瓦,同比增长约14.1%,占全部电力装机的47.3%;其中,水电装机4.13亿千瓦(含抽水蓄能0.45亿千瓦)、风电装机3.65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3.93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4132万千瓦。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8月3日联合发布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制度,明确绿证适用范围,规范绿证核发,健全绿证交易,扩大绿电消费,完善绿证应用,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