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将根据修改后的《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尽最大力度支持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同时,按照2022年4月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林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支持保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2〕323号)精神,加大对光伏发电项目特别是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的政策指导服务力度,依法依规支持保障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日前,省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光伏市场化项目申报工作。据悉,本次申报综合考虑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调节能力提升、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等因素,全省安排市场化并网规模约500万千瓦。
11月2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该办法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建设及运行的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市场化并网项目、“绿电园区”试点项目、可再生能源离网制氢项目、国家大型新能源基地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11月2日,国家能源集团国电电力技术咨询分公司江西分宜县水东复合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是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507.238280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是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507.23828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两家投标报价相同,折合单价均为2.027元/W。
日前,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布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786号提案的答复。 其中,关于“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的建议提到,国家林草局对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已作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我省目前没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修改后的《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尽最大力度支持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
11月2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该办法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建设及运行的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市场化并网项目、“绿电园区”试点项目、可再生能源离网制氢项目、国家大型新能源基地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10月31日,辽源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辽源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其中提到,大力推进光伏、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预计单位GDP能耗强度降低率完成省下达年度计划。
文件提出,将配合相关县直部门落实持续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合县发改局在全镇18个行政村实施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每个行政村建设100千瓦风电项目或20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024年度实现镇内全面覆盖。该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国网抚松供电公司、地方水电抚松供电公司、各乡镇配合落实。
10月28日,大渡河汉源皇木100MW光伏发电项目电池组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5707.31万元,折合单价1.949元/W;第二中标候选人晶科能源,投标报价26050.25万元,折合单价1.975元/W。
10月28日,桂冠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计划投资建设5个光伏项目,直流侧累计装机量为602.7MW;2个风电项目,未披露规模。项目合计总投资额约33.96亿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30%,银行贷款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