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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行业进入回暖通道
去年年初,我国商务部发布了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反补贴最终裁定公告,并对自欧盟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根据
一步封堵我国贸易救济措施的漏洞,我国商务部于去年8月发布了58号文,并给予多晶硅企业加工贸易一年的延缓期。
根据目前政策,58号文最晚可执行至2015年8月31日,此后进口多晶硅将不能通过加工贸易
形成连锁反应。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定:在一成员方反补贴调查中被认定的补贴措施,可以直接被其他成员在反补贴调查中援引。而且基本上美国贸易救济措施每次出台,欧盟都会尾随。显然,欧盟可能也会借此对中国产品提出
1GW以上;到2020年争取达到4GW以上。2013年下半年,国内过剩的光伏产业开始悄然回暖,然而2014年初美国商务部正式宣布,将对从中国大陆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二次双方调查
,广东省发改委、省政府办公厅以及广州市政府、深圳发改委、东莞发改委等部门相继出台了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以及项目奖励补助等政策措施,从针对光伏发电并网、补贴、金融等政策大力扶持。仅
1GW以上;到2020年争取达到4GW以上。
2013年下半年,国内过剩的光伏产业开始悄然回暖,然而2014年初美国商务部正式宣布,将对从中国大陆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二次双方
发现,2014年年初以来,广东省发改委、省政府办公厅以及广州市政府、深圳发改委、东莞发改委等部门相继出台了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以及项目奖励补助等政策措施,从针对
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两家强制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8.3%,补贴率为6.3%,倾销和补贴合并税率为12%。未合作和其他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7%,补贴率为37.6%,合并税率为58.3%。早在2014年2月
了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反补贴终裁结果,中国大陆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6.71%至165.04%,补贴幅度为27.64%至49.79%,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为11.45%至27.55%。美国商务部宣布
金属硅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两家强制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8.3%,补贴率为6.3%,倾销和补贴合并税率为12%。未合作和其他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7%,补贴率为37.6%,合并税率为58.3
双反关税。美国商务部去年12月公布了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反补贴终裁结果,中国大陆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6.71%至165.04%,补贴幅度为27.64%至49.79%,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为11.45
的金属硅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两家强制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8.3%,补贴率为6.3%,倾销和补贴合并税率为12%。未合作和其他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7%,补贴率为37.6%,合并税率为58.3
征收双反关税。美国商务部去年12月公布了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反补贴终裁结果,中国大陆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6.71%至165.04%,补贴幅度为27.64%至49.79%,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为
公司的被裁定的反倾销税率为21.8%,反补贴税率为10.7%,合计达32.5%。不过,针对中欧多晶硅反倾销案,商务部公告指出,考虑到本案特殊市场情况,调查机关决定在初步裁定后暂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Canadian renewables industry)》,关注加政府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一事。文章指出,加边境服务署于上周四(3月5日)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高达286.1%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
市场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且中国的光伏产品在美国也收到类似的惩罚性措施。同时,该文指出,美国的惩罚性关税已经推高了光伏产品在美国市场的售价,类似的情况也将在加市场上出现,这极有可能降低市场的销售量,而太阳能产品安装行业就业人数要比制造行业更多,因此两个方面权衡比较,该决定对加可再生能源行业来说弊大于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于2015年6月1日在韩国首尔正式签署,该协定的中英文文本已经在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公布。该协定第七章第二节专门规定了反倾销和反补贴
税,主要原则是:除非协定另有规定,中韩双方保留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有关反倾销、反补贴的权利和义务。即双方仍然可以就对方提起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但是调查程序优先以协定为依据,协定有规定的以协定为准。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