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下一步对支持光伏发展有什么考虑?
答:为提升光伏发展质量,保障健康有序发展,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保障光伏发电消纳。重点抓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
》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监测评价制度、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充分发挥电网关键平台作用,多渠道拓展本地消纳等;二是规范光伏发电发展。抓紧出台《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
工作:一是保障光伏发电消纳。重点抓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监测评价制度、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充分发挥电网关键平台
光伏发电消纳。重点抓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监测评价制度、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充分发挥电网关键平台作用,多渠道拓展本地
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三)支持光伏扶贫。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扎实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各地落实实施条件、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及时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
(四)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领跑基地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
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8〕8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能源局、物价局:
近年来
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三)支持光伏扶贫。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扎实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各地落实实施条件、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及时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
(四)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领跑基地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
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8〕8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能源局、物价局:
近年来
国家能源局于5月31日上午召开光伏发电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光伏规模管理、加快平价上网、加速补贴下降相关政策措施及下步具体工作安排。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
2018年光
要求,扎实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各地落实实施条件、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及时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
(四)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今年视光伏发电规模控制情况再行研究。
(五)鼓励各地根据
。近日,瓜州县能源局负责人告诉记者。
瓜州县广至乡4兆瓦光伏扶贫项目是全省十三五期间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640万千瓦时以上,年可获得发电收益422万元,连续20年每年向瓜州县
项目建成并网;全市8个光热发电项目共55万千瓦入选国家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占到全国总规模的40%以上;微电网试点工作起步,玉门科陆、肃州东洞滩两个微电网项目入选国家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
同时
,通过前期大量工作,2017年底青海省申请到国家十三五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指标中47.16万千瓦,项目覆盖全省39个县,1622个贫困村,惠及68068户贫困户。加上2015年15万千瓦的试点项目
有利,因而尤其适合青海的扶贫现状。
青海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宏成介绍,通过前期大量工作,2017年底青海省申请到国家十三五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指标中47.16万千瓦,项目覆盖全省39个县
市场化消纳的衔接。
(3)有序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
(4)2018年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4个行业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全电量参与交易,并承担清洁能源配额。
风电
1-6月
0.47-0.60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否则上网电价将被调整为0.40-0.57元/千瓦时。
(3)2021年:平价上网之后的能源转型需求。按照十三五规划,2020年之后,风电实现平价上网,风电与光伏将作为能源转型的主力,新增装机空间将被进一步打开。
来源:中泰新电研究院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运行和管理,持续带动农村贫困人口增收,支持贫困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
〕621号)和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2018〕29号)、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国开办发〔2017〕61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