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晶科能源与印度知名开发商及承包商ACME集团正式签署阿曼487.5MW光伏制氢项目N型TOPCon组件独家供货协议。作为晶科能源在阿曼地区中标的首个大型光伏制氢项目,该项目将依托晶科能源
阿曼绿电制氢项目位于阿曼杜库姆经济特区,战略意义重大。项目一期工程预计每年可产出 10 万吨绿色氨。后续将扩大规模,年产量有望增至 120
万吨。晶科能源通过TOPCon技术持续突破光伏系统效率边界,此次阿曼项目的实施,将有机会助推绿氢产业突破行业阈值,加速重工业等关键领域的深度脱碳进程。
全球领先的光伏企业晶科能源宣布与Climate Impact
Corporation(CIC)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将基于晶科能源N型TOPCon技术,为澳大利亚10GW“绿泉”离网制氢项目供应
高效组件。该技术凭借更高单瓦发电量、全天候发电性能及综合发电增益,将显著降低项目LCOE(平准化度电成本),从而驱动绿氢成本突破行业阈值。CIC公司开发的离网模块化绿色制氢技术,是其10GW旗舰项目“绿泉
新能源对传统电源的有效容量替代能力;多能互补是基础,要以新能源发展为主线,推动水电向电量供应和灵活调节并重转变、火电向兜底保供和灵活调节转变,推进储电、储热、制氢能等新技术应用,推进风光水火储氢等多能互补
、绿电制氢、绿色数据中心等“绿色用能直供”提升消纳空间,在“三北”地区打造一批集中式就地消纳项目。二是推进东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促进沿海经济绿色转型。统筹优化推进近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有序推动深远
尽并”。第九条
本市鼓励结合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创新示范发展。对于风光制氢等自主落实消纳条件的项目,可根据发展需要,以示范的形式分批组织实施。第三章 开发建设方案管理第十条
提出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承诺项目开工、投产等时间节点。第十三条
本市立足提升能源系统安全保供能力和新能源产业发展水平,重点支持新能源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新能源与传统能源一体化发展项目、新能源制氢等以自主
项目满足相应并网条件后“能并尽并”。第九条
本市鼓励结合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创新示范发展。对于风光制氢等自主落实消纳条件的项目,可根据发展需要,以示范的形式分批组织实施。第三章 开发
传统能源一体化发展项目、新能源制氢等以自主落实消纳条件为主的项目。新能源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应当符合全市关于风电、光伏发电资源配置的统一要求。第四章 项目实施管理第十四条 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
3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代理机构在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委托下参与绿证核发所需计量及电量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也可按照绿证交易机构的有关规定代理绿证消费主体参与绿证交易。代理关系正式确立后,委托主体绿证账户的相关操作权限将被冻结,委托主体账户中绿证相关操作,通过代理账户操作完成。以下核发不可交易绿证或不核发绿证。
3月6日,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君正集团)发布关于签署《阿拉善风光制氢及绿色能源一体化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指出,为进一步深化阿拉善盟和乌海市区域协同高质量发展合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依托甲方丰富的风光资源、土地资源及良好产业基础条件,结合乙方燃煤自备电厂掺烧、航运业绿色燃料需求和资金、管理优势,在阿拉善盟境内拟投资建设风光制氢及绿色能源一体化项目。
公告披露,2025年3月6日,君正集团与阿拉善盟行政公署签署了《阿拉善风光制氢及绿色能源一体化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月19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江苏省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开展能源领域应用。依托沿海地区风电、光伏等优势资源,打造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基地,探索培育“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在园区、社区、港口等区域开展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探索。结合综合能源基地和低零碳园区建设,打造“微电网+氢储能”模式。开展离网型可再生能源制氢、燃机掺氢掺氨燃烧发电等试点应用。
12月28日上午,青岛市氢能产业园光伏发电—制氢一体化项目正式签约。青岛西海岸新区泊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梁士强,浙江杭泰数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北区总经理陈佳祥参加签约仪式。泊里镇党委书记樊永亭、浙江杭泰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