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利用。综合考虑网源协调、市场消纳等条件,深入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大力推进光伏治沙、沉陷区光伏治理领跑者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供暖、风电制氢等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
7月1日起,全区全面供应国四标准普通柴油,同时停止销售低于国四标准普通柴油;2018年1月1日起,全区供应与国五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五标准普通柴油。加强炼厂成品油质量升级
。综合考虑网源协调、市场消纳等条件,深入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大力推进光伏治沙、沉陷区光伏治理“领跑者”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供暖、风电制氢等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鼓励和支持利用
、沉陷区光伏治理“领跑者”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供暖、风电制氢等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鼓励和支持利用固定建筑物房顶、墙面及附属场所、蔬菜大棚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因地制宜推动
推动可再生能源供暖、风电制氢等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鼓励和支持利用固定建筑物房顶、墙面及附属场所、蔬菜大棚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的发展格局。积极
销售低于国四标准普通柴油;2018年1月1日起,全区供应与国五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五标准普通柴油。加强炼厂成品油质量升级改造,深入开展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
科学引导
消纳利用。综合考虑网源协调、市场消纳等条件,深入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大力推进光伏治沙、沉陷区光伏治理领跑者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供暖、风电制氢等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鼓励和支持利用
考虑网源协调、市场消纳等条件,深入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大力推进光伏治沙、沉陷区光伏治理领跑者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供暖、风电制氢等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鼓励和支持利用固定建筑物
消纳利用。综合考虑网源协调、市场消纳等条件,深入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大力推进光伏治沙、沉陷区光伏治理领跑者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供暖、风电制氢等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鼓励和支持
、风电制氢等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鼓励和支持利用固定建筑物房顶、墙面及附属场所、蔬菜大棚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的发展格局。积极落实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
实施控制氢氟碳化物排放行动方案,有效控制三氟甲烷,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十三五期间累计减排二氧化碳当量11亿吨以上,逐步减少二氟一氯甲烷受控用途的生产和使用,到2020年在基准线水平(2010年产量)上
城乡建设部)28. 鼓励垃圾分类和生活用品的回收再利用。推进工业垃圾、建筑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鼓励发展垃圾焚烧发电等多种处理利用方式,有效减少全社会的
万千瓦级空冷热电机组设计供电煤耗不高于327克/千瓦时。加快现役机组改造升级。加快实施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升级改造行动计划,因厂制宜采用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电机变频等成熟适用节能改造
企业升级改造。以汽、柴油质量升级为着力点,加快汽柴油深度加氢脱硫、汽油催化重整、柴油加氢精制等装置建设;加快完善硫磺回收、烟气脱硫脱硝、制氢等措施;鼓励企业加大投入,采用先进技术实施升级改造,大幅增加
项目优先采用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新建30万千瓦级空冷热电机组设计供电煤耗不高于327克/千瓦时。
加快现役机组改造升级。加快实施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升级改造行动计划,因厂制宜采用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
、烟气脱硫脱硝、制氢等措施;鼓励企业加大投入,采用先进技术实施升级改造,大幅增加加氢能力占原油一次加工能力的比例,着力降低水耗、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到2016年底全面完成炼油企业油品质量升级改造,实现
规模,实施风电制氢等风电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优先发展光伏发电。积极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鼓励采用风光储、光伏农牧业等开发方式,建设地面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探索光伏+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光伏产业
分散式风电接入规模。稳步推进西部地区已规划风电场的续建项目,依托洮南、长岭500千伏变电站的相继投入运行,扩大洮南、长岭风电接入规模。扩大风电清洁供暖规模,实施风电制氢示范等风电综合利用工程。十三五
清洁能源基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适度有序开发风电。继续推进西部已规划风电场的续建项目,扩大风电清洁供暖规模,实施风电制氢等风电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优先发展光伏发电。积极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鼓励采用
投入运行,扩大洮南、长岭风电接入规模。扩大风电清洁供暖规模,实施风电制氢示范等风电综合利用工程。十三五期间新增装机规模105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根据生物质资源赋存量和能源需求,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