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使我市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产业创新基地。
二、全面推进太阳能光伏应用
(一)推进光伏应用进产业园区。全市产业园区(含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工业功能区、特色小镇等,下同)符合
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利用要求的,要积极创建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可开发面积较小的产业园区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努力实现全市产业园区光伏发电应用全覆盖。鼓励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等建筑率先开展光伏发电
产业园区。全市产业园区(含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工业功能区、特色小镇等,下同)符合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利用要求的,要积极创建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可开发面积较小的产业园区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小型
创新基地。补贴标准为:20162018年期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20162018年期间对纳入省、市年度光伏指标
仪器设备,提高科研装备自给水平。建设超算中心和云计算平台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形成基于大数据的先进信息网络支撑体系。
(三)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
聚焦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以创新要素的集聚与
行业领军企业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形成完善的研发组织体系,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引导领军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和科研单位系统布局创新链,提供产业技术创新整体解决方案。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引领
,建立优先购电和优先发电保障机制。推进售电侧改革,逐步放开售电侧市场准入。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分布式电源,提高系统消纳能力和清洁能源利用率。科学规范自备电厂管理,促进自备电厂科学发展。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
:省金融办、省科技厅)14.完善创新人才集聚发展制度。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力度,研究建立引进高端人才团队的资金支持方式,创新省级各类人才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重点领域
招商、统一配置。我市还注重推进示范项目建设,新建装机容量在 20MW 以上的光伏电站,列入全市重大项目进行调度;对新建装机容量在100KW 以上、当年未纳入国家度电补贴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支持优先申报下一
年度国家指导性规模指标。在加快推进光伏应用方面,我市充分利用已建工业厂房、大型场馆、公共设施等屋顶资源,新建屋顶可利用面积超过800平方米的非居住类建筑、工业建筑、市政设施等推进分布式光伏屋顶建设;在
建设,对新建装机容量在20兆瓦以上的光伏电站,列入全市重大项目进行调度;对新建装机容量在100千瓦以上、当年未纳入国家度电补贴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支持优先申报下一年度国家指导性规模指标。在加快推进
光伏应用方面,我市充分利用已建工业厂房、大型场馆、公共设施等资源,新建屋顶可利用面积超过800平方米的非居住类建筑、工业建筑、市政设施等,推进分布式光伏屋顶建设;在采煤沉陷区、废弃矿山、滩涂、荒山荒坡等闲
一是推进分布式光伏屋顶建设,新建屋顶可利用面积超过800平方米的非居住类建筑要设置光伏系统,已建厂房等屋顶要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对屋顶户用光伏发电实行一站式并网接入;二是推进光伏地面电站建设;三是
调度。
(四)加快集聚光伏产业的路径
一是统筹资源,大力招商;二是推动合作,做强做优,三是创新服务,融资支持。采取投资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光伏产业的模式,支持高效晶硅电池、先进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等
光伏电站,列入全市重大项目进行调度。对新建装机容量在100KW以上、当年未纳入国家度电补贴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支持优先申报下一年度国家指导性规模指标。(市发改委〔物价局〕、各县区)四、加快集聚光伏产业(一
重复建设。三、加快推进光伏发电(一)推进分布式光伏屋顶建设。新建屋顶可利用面积超过800平方米的非居住类建筑、工业建筑、市政设施要设置光伏系统,光伏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避免一哄而上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加快推进光伏发电
(一)推进分布式光伏屋顶建设。新建屋顶可利用面积超过800平方米的非居住类建筑、工业建筑、市政设施要设置光伏系统,光伏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日照条件较好的小体量建筑,鼓励建设自发自用自管的光伏发电设施。(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
充分利用已建工业厂房、大型场馆、公共设施等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
以上的光伏电站,列入全市重大项目进行调度。对新建装机容量在100KW以上、当年未纳入国家度电补贴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支持优先申报下一年度国家指导性规模指标。(市发改委〔物价局〕、各县区)四、加快集聚
低水平重复建设。三、加快推进光伏发电(一)推进分布式光伏屋顶建设。新建屋顶可利用面积超过800平方米的非居住类建筑、工业建筑、市政设施要设置光伏系统,光伏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