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改造、再生资源利用和强链补链延链等项目,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两高一低”项目。实施市级联合评审机制,严把节能和环保准入关。深入挖潜存量项目,督促改造升级。加强节能环保监管工作,巩固常态化工作机制
转变,提高废钢回收利用水平。加快推进电炉项目建设和高炉调整,“十五五”推进高炉产能逐步转向电炉,到2030年废钢比提升至30%。推进炼铁工艺和自备电厂清洁能源替代,提升钢铁基地天然气储存和供应能力。依托
回收利用、热能综合利用、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道路沥青和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静脉产业园建设。开展村镇低成本小型垃圾处理成套设备开发示范。支持企业建立再生资源交易平台,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
大气污染物监测系统应用,加强环境物联网与大数据建设,实现环境监测数据模型化、精细化、准确化。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重点发展共伴生矿产资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再生资源
工程。实施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高效制冷、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市节水、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项目,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3.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建设工程。统筹布局城市废旧物资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建设。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推进废钢铁、废旧家电等城市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引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集聚发展。4.塑料污染全链条
有色金属产业集聚发展,加强铜、铝、铅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快永久不锈钢阴极电解、先进双闪铜冶炼、高端碳阳极制备等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余热回收水平,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
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实施废钢铁、废塑料、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荐一批废塑料、废钢铁、废轮胎等再生资源利用行业规范企业,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推动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示范性强的资源化利用项目。推动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农村环卫清运网络的“两网融合”,加强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等塑料废弃物回收处理
建设和应用。加快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民航贵州监管局)(二)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聚对苯二甲酸环己烷二甲醇酯(PCT)、二元醇改性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G)、聚乳酸(PLA,以非粮生物质为原料)103.利用新型可再生资源和绿色环保工艺生产生物质纤维,包括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
农作物、畜禽优良品种选育和种苗生产2.热带果树种苗引进、培育、经营3.水产品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4.椰子、燕窝深加工5.海防林恢复、天然林保护、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等技术的开发与应用6.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
再生资源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放宽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城、进小区限制并规范管理,保障合理路权。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加强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消费品回收处理,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
目标责任制行动。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回收网络,推动城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一体化发展。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报废船舶、废铅蓄电池等
)变废为宝新资源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无废城市”建设为目标,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
不必要的重复施工。支持企业采用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技术,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完善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化长效机制,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提升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水平。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