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大库布其、乌兰布和等沙漠锁边林建设力度,完成黄河“几字弯”攻坚战758万亩、科尔沁和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549万亩、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131万亩任务。推动实施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加快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设立建管投资基金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更多参与进
根据通知,配套220千伏及以下接网工程应与新能源项目同步完成敏感因素排查和可行性论证,与新能源项目同步“即报即批”一并纳入规划;自治区批复的新能源项目配套500千伏接网工程在新能源项目纳规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家申请纳规。 新能源和电网项目办理用地、使用林(草)等各项前期手续,审批部门对申报材料“只补正、不退回”,对需要补正的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且只补正一次;申报单位一次性完成补正。对符合条件的(
据我协会按照农历年统计,2023年(公历年为2023年7月19日到2024年2月8日)我区共批复七批25个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配置新能源1537.3万千瓦。其中,风电1209.5万千瓦,光伏327.8万千瓦,储能86.75万千瓦/4个小时。
根据《公告》,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2023年11月起,自治区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全区新能源项目“再起底”工作,围绕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分类施策,督促和指导各盟市和有关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同时全面实行市场化新能源项目“能进、能出”机制,企业可随时申报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也可随时申请废止已获批但难以推进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避免无法实施的新能源项目圈占土地等资源。根据工作安排,现对2023年11
2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网站公布了“ 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通知指出,截至目前,全区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共有8家,总产能28.5GW。
《通知》明确,2024年,新能源“保量保价”优先发电电量对应居民、农业等未进入电力市场的电力用户。初步安排常规风电“保量保价”优先发电电量53亿千瓦时(折算利用小时数300小时)、特许权项目28亿千瓦时(折算利用小时数2000小时),由电网企业按照蒙西地区燃煤基准价收购;低价项目2000小时以内电量按照竞价价格执行;除上述电量外风电项目所发电量均参与电力市场。初步安排常规光伏“保量保价”优先发电计
近日,TCL中环旗下内蒙古中环晶体材料有限公司获评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成为继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之后又一获此殊荣的光伏企业。
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优先安排风电、光伏建设指标,支持呼和浩特经开区实施新能源源网荷储一体化配套建设;在碳排放指标等指标分配方面采取指标单列动态管理;在用地、用能、用水等约束性指标上给予适当倾斜,满足国家级经开区发展需要。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紧抓快干推进新能源建设、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的重要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好“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政策对新能源消纳利用的促进作用,结合落实自治区《新能源倍增行动实施方案》《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若干举措》,按照绿电替代“应替尽替、能替早替”的原则,现就优化节能管理、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若干措施通知如下。
12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实施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10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的通知》,批复了乌兰察布、乌海、包头、巴彦淖尔、锡林郭勒市共10个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市场化新能源项目,包含光伏项目119.5万千瓦,风电项目464万千瓦,合计容量583.5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