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型储能是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为统筹新型储能发展各项工作,加快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全区新型储能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如下支持政策。
12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的若干政策(2022—2025年)》,文件明确:新能源项目开发应按要求配建储能设施,可采用自建、租赁或购买储能服务等方式。新建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
12月6日,内蒙古人民政府发文称1-10月份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1-10月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22.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0个百分点。分领域看,采矿业投资增长26.9%, 制造业投资增长50.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65.3%。基础设施投资增长42.8%;工业投资增长53.1%;新能源产业投资增长91.3%。
11月28日,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企业或个人利用风电光伏开发项目发布误导信息的风险提示,近期,阿拉善左旗发现多条企业或个人利用风电、光伏开发项目发布误导信息,个别误导信息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直接影响阿左旗的招商引资形象和涉事企业、农牧民利益,带来很大负面影响。
11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首批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蒙古能源局对各盟市申报的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进行了评估,全区有39个项目纳入自治区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清单,共配建新能源49
11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发布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2022年11月18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其中提到,着眼建设全国乃至国际新能源产业高地和创新策源地,率先在全国构建起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基地周边的调节性电源和储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电力外送通道和电网主干网架建
10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对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煤炭和油气等能源项目、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全面推行有偿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1月16日,中国三峡电子采购平台发布三峡资产内蒙古商都合兴公风光电站(20MW)运维委托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1名苏州协鑫新能源运营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83.918418万元;中标候选人第2名西安咸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81.4000万元。
今年1至9月份,内蒙古兴安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达到76.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其中,29家清洁能源发电企业累计发电38.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9%,累计发电量占全盟规上发电量比重50.6%,规模以上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首次超过化石能源发电量。
10月24日,内蒙古电力集团新能源送出重大项目——敖瑞、乌兰察布新一代电网友好型示范电站项目等2项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获自治区能源局核准批复。至此,内蒙古电力集团承担国家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配套电网工程已全部完成核准,内蒙古电网新能源外送、消纳齐头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