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136号文”),从宏观层面明确了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方向与趋势。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为新能源项目投资和绿电交易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也为行业参与者提供了重要指引。在此背景下,深刻理解电力市场与新能源投资的经营主体,有望在政策变革中抢占发展先机。
2月9日,伴随136号文发布,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成为热议话题。几天时间,围绕新能源入市,各种版本的解读不断出现,而且听起来似乎都有道理。一时间,让人不知道该相信哪个,有种无所适从的感觉。
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下同)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1月25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2025年新增新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明确新增项目范围,新增项目范围包括: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完成竞争性配置、列入省级年
随着新能源入市节奏的加快,电站企业面临着电量和电价不确定的双重挑战。电站技术创新,能否成为这一复杂形势下的破局关键?近日,山东省发文明确要求稳步推动新能源入市,并分类、逐步提高其市场化交易比例。文件显示,2025年到2026年,山东省新增风电项目可自主选择全电量或30%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可自主选择全电量或15%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2030年起,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全面入市。
12月19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2.0版)》的通知。根据通知,参与现货市场的发电企业(一)参与现货市场的发电企业 (1)燃煤机组 参与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的国网
12月3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冀北电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为服务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健全配套政策与市场机制,按照“试点先行、分批推进、全面入市”的原则分阶段推动分布式光伏参与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