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光伏发电项目涉及使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回复日期:2022年5月25日 二、光伏项目占用一般农的用地(耕地)符合【2017】8号文
耕地,严格控制一般耕地在农用地范畴内转换用途。对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要实行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确保一般耕地数量不减少。 规范光伏、风力发电项目占用耕地管理。在
大部分为耕地;2016年下半年,该光伏项目建成并网运营,但大棚内却未种植食用菌,未搭设大棚的土地上也建有光伏方阵,且下方杂草丛生,土地处于抛荒、撂荒状态。据此,安阳县检察院对当地政府和自然资源局提起公益诉讼
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农业厅、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对风电、光伏项目的用地,做了进一步明确说明。文件提出: 1) 严格控制一般耕地在农用地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保障。 其中涉及分布式光伏产业税费优惠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实现跨越式发展,2021年新增投产海上风电项目17个、新增装机549万千瓦;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和光伏发电,新增投产气电344万千瓦,新增光伏装机225万千瓦。二是着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完善能耗双控
推进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出台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21年共建成高标准农田160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
明确严禁出现抛荒、撂荒等行为。 河南安阳县人民法院上传的一则裁判文书显示,2015年,某光伏电力公司租用了当地的食用菌大棚棚顶建设光伏项目,该大棚所在地大部分为耕地;2016年下半年,该光伏项目建成
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河湖面貌明显改善。但是,一些地区人为束窄、挤占河湖空间,过度开发河湖资源等问题仍然存在,与水争地的发展方式尚未根本转变,河湖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以风雨廊桥名义开发建设房屋建筑、河道
内存在大量耕地甚至种植高秆作物影响行洪安全等新问题不断出现。同时,新阶段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实施路径和2022年水利部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将出台《指导意见》作为重点任务。
为此,依据相关
4月28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沱江绿色发展经济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详情如下:
四川省
旅游资源,共同打造巴蜀文化精品旅游线路。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夜间经济、楼宇经济,培育医疗健康、养老家政、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新消费热点,联合打造国际消费目的地。
4.培育现代高效农业。加强流域耕地保护和利用
5月24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
手续。严禁以风雨廊桥等名义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开发建设房屋。城市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