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印发了《杨浦区光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一)常规光伏项目:1. 光伏电站项目奖励标准为800 元/千瓦,单个项目奖励最高
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原文如下:杨发改规范〔2023〕2号关于印发《杨浦区光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发展模式。主管部门上半年到山东、河北、河南、浙江、江苏等省份开展试点工作的专题调研,也形成了试点工作的评估办法和初步的促进和规范红光伏的发展思路,下半年将抓紧推动落实。二是完善要素保障,优化行业发展
布局和技术类的延伸、国家光伏标准检测认证体系建设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同时,光伏组件的回收利用问题也需要整个行业去面对。下一步工作布局方向:一是着力推动光伏产业创新发展,深入落实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2〕1258号),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和强度控制,我市根据省里有关政策口径、操作办法等细化后推动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的应统
尽统、应纳尽纳。落实国家、省工作部署,执行能耗“双控”指标“十四五”初年核定、中期评估、期末考核制度,科学分解每年目标任务,不再下达能耗总量控制指标。(三)做好清洁能源项目并网接入,完善供给消纳体系
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2〕1258号),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和强度控制,我市根据省里有关政策口径、操作办法等细化后推动新增
可再生能源消费的应统尽统、应纳尽纳。落实国家、省工作部署,执行能耗“双控”指标“十四五”初年核定、中期评估、期末考核制度,科学分解每年目标任务,不再下达能耗总量控制指标。(三)做好清洁能源项目并网接入,完善
钢结构上直接敷设光伏组件,支持露天的大型地面停车场建设光伏车棚。3.“光伏+屋顶”。利用各交通场站建筑物屋顶,大力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一体化项目建设。根据彩钢瓦屋顶、水泥平顶、斜坡瓦顶等不同屋顶类别,通过
夹具导轨固定、水泥墩支架放置、BIPV等形式布置光伏组件。新建屋顶做到“能建尽建”,既有屋顶根据实际状况做到“能改尽改”。4.“光伏+幕墙”。利用各交通场站建筑物南侧外立面,推行光伏在建筑墙体场景的应用
6月26日,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政府印发《诏安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建(构)筑物安装光伏电站后的最高高度必须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其中,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高度应
高于用户水箱高度。对于平面屋顶,光伏组件最高点距屋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大于3.6米;对于具有楼梯间(或错层)的居民楼,光伏组件的最高点距离楼梯间(或错层)屋面最高面层的垂直距离不大于2.8米。光伏电站建成
过程中要进行安全评估,完善保险制度等相关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运营。(四)坚持示范引领、连片推进,营造奋力争先的工作局面。以目标为导向,按区域和条线分解工作任务。选择一批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村
标准。国有资产屋顶(场地)分布式光伏项目必须符合光伏3.0标准,即新建光伏项目需选用400瓦及以上的高效率光伏组件;需通过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实现数字化、智能化高效管理(具有发电数据采集、分析、反馈以及可
,“光伏方阵用地涉及占用基本草原外草原的,地方林草主管部门应科学评估本地区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合理确定项目的适建区域、建设模式与建设要求。鼓励采用‘草光互补’模式。”新规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草光互补”的
确定非常关键,直接决定光伏发电项目是沿用“旧法”规定,还是适用“新法”。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相关规定
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最高300元。确定为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先行拨付项目补助资金60%,剩余资金待专项验收后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据实清算,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发。鼓励市县政府结合本地
600元、既有建筑改造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最高300元。确定为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先行拨付项目补助资金60%,剩余资金待专项验收后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据实清算,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发
副中心建设要求,强化新建公共建筑光伏设施应用。市区两级发展改革部门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在项目审批和核准过程中对光伏利用情况进行审核。(三)落实规划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北京城
发电项目设计时应对建筑及设施寿命、防火、材料、结构和载荷等因素充分论证,科学评估建筑应用光伏发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三)推动风貌融合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满足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城市风貌、第五立面管控等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