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发布了《关于开展四川省光伏发电专项监管现场检查的通知》。
近日,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华东能源监管局会同安徽省能源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完成了对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及其所属蚌埠供电公司、淮南供电公司以及六安供电公司的光伏发电专项监管现场检查工作。 检查过程中,联合工作组听取了上述单位关于十三五以来光伏发电有关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核对了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及并网情况的有光数据、查阅了电网对光伏发电消纳能力的分析
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设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经研究,决定开展可再生能源建设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江苏省内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 二、检查方式 专项检查工作由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江苏省电力行业协会开展。江苏省电力行业协会根据专项检查内容和现场实际,选取部分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开展现
近日,按照《甘肃省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甘肃能源监管办会同甘肃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组成工作组先后对天水、酒泉、张掖地区的光伏扶贫项目、微电网示范项目中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 现场检查过程中,工作组听取了发电企业在项目建设、并网接入、生产运行以及问题建议方面的自查情况汇报;了解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项目推进,土地、电价等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现场查看了
为规范光伏发电秩序,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18〕11号)精神,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研究决定,于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山东省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开展2018年山东省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 全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山东省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新疆区域光伏发电秩序,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18〕11号)要求,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 截止2017年底,新疆区域电源总装机约8700万千瓦(含天中直流配套电源),其中光伏发电总装机938万千瓦,占全区总装机容量的10.7%。新疆区域为积极应对新能源消纳的严峻形势及
近日,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华东能源监管局会同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组成联合工作组,先后完成了对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所属崇明供电公司、市北供电公司以及浦东供电公司开展了光伏发电专项监管现场检查工作。 检查过程中,联合工作组听取了上述供电企业十三五以来光伏发电有关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调阅了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有的制度文件和技术标准,查阅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的
伏发电、清洁能源消纳的重视。 1)通知的第12点着重对光伏监管进行了强调说明: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全面评价各地光伏发电基本情况,突出重点问题和重点项目,对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相关价格及收费政策
。 其实,今天(4月25日)才是《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光伏发电相关政策文件意见的函》规定的提意见截止日期。李创军副司长24日的讲话,更多是为光伏监管工作定调,而非定性、定量。如果开发企业反馈的意见较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