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7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暨2023年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辛保安表示,2023年公司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统筹保供和转型,要加快各级电网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投资拉动作用。做好规划和前期工作,抓好重点工程建设,服务好新能源发展,加快推进电网数字化转型。
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最新消息:截至12月20日,内蒙古新能源并网装机规模突破6000万千瓦,达到6013万千瓦,预计年底新能源并网装机规模将达到6500万千瓦以上。这是继2020年12月内蒙古新能源装机突破5000万千瓦之后,
12月15日,云南省发改委发布了《云南省燃煤发电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该实施方案指出:建立燃煤发电调节容量市场。先期鼓励未自建新型储能设施或未购买共享储能服务达到装机规模10%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
12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的若干政策(2022—2025年)》,文件明确:新能源项目开发应按要求配建储能设施,可采用自建、租赁或购买储能服务等方式。新建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
据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介绍,喀什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年均日照时数2740小时,用于建设光伏太阳能基地的土地资源——沙漠、戈壁、荒滩非常充足。此外,喀什地区还具有喀什-巴楚-莎车三角环喀750千伏电网送出条件。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472号建议的答复指出,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做好新型电力系统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地方在国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统一安排下,协调新能源项目开发规模、布局、时序与系统调节能力及输电通道建设,保障可再生能源规划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实施,持续提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促进清洁能源快速发展。
11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首批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蒙古能源局对各盟市申报的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进行了评估,全区有39个项目纳入自治区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清单,共配建新能源49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到,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支持韶关在土壤污染修复、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业节能减排、固废资源化利用、装备制造等领域,大力引进和应用先进技术,推动一批优势企业与韶关合作共建专业化生态园区和环保装备产业基地。支持韶关在符合国家用地政策的前提下开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谋划建设新能
11月7日,湖南省发改委公布《202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增补名单》。项目合计29个,涉及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总投资额2277.1亿元。在公布的名单中,湖南将新开工建设全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电7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800万千瓦,升压站200座。
11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2年第四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方案的通知。其中,8个风光项目进入2022年第四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预备)进度目标责任表;2个光伏等新能源项目进入2022年第四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进度目标责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