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风电4025万个,占22.09%;太阳能发电3148万个,占17.28%;常规水电1.02亿个,占56.07%;生物质发电802万个,占4.40%;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29万个,占0.16%。
8月26日,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该措施重点支持:辖区内光储一体、电化学储能、氢能等多元场景示范应用项目。《措施》明确,鼓励有条件的仓储物流园区、工商业园区布局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光储充一体化、光储直柔等示范项目,支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配建新型储能电站、建设智能微电网,对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按实际投资的 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8月28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通知明确十点要求:坚持省级统筹。明确项目布局。发挥市场作用。严选投资主体。合理共享收益。保障农民利益。做好生态保护。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监测监管。及时总结经验。
近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南昌市未来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计划》提到,积极发展贵金属粉体及导电浆料、硅衬底外延片材料、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前驱体等高端电子功能材料,合成冷冻机油材料、新型液冷材料、碳纳米管、高端水性漆等化工高端新材料。重点推动铜铝钢钨锆等金属材料向高端化转型,加快推动合成冷冻机油材料、新型液冷材料、导电银浆、半导体超高纯前驱体材料、钙钛矿太阳能电
8月27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全省一共选出25个县作为首批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区域,其中提出,全省试点区域2024年度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25万千瓦;全省试点区域2025年累计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75万千瓦;全省试点区域2026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负面清单和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的通知》。其中,鼓励清单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将农林牧渔、新能源、医药、船舶和海洋工程等27个产业中的农业机械、风电光伏、光热发电、医药研发、船舶等重要设备和重大技术装备纳入鼓励范围。
8月26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拟废止浑源县牛星堡分散式风电项目等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公示。文件表示,山西省相关地市上报了拟废止或核减规模项目清单,经山西省能源局汇总,共计有12个项目,拟废止858.71MW光伏项目、31.1MW风电项目。
8月26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制定了《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方案建设目标,2024年启动首轮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规模不低于100万千瓦。首轮竞争配置项目作为保障性并网项目,纳入市可再生能源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由市电力公司保障并网消纳,鼓励投资主体按需配置储能。2025年,开展其余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和开发建设。投资主体配套建设新型储能装置,出力不低于海上光伏装机容量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