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陕西发改委发布《关于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新型主体发展。扩大风电、光伏及丰水期富余水电交易电量规模,完善适应可再生能源参与的市场交易机制,鼓励发电企业与用户签订多年期合同。鼓励新型主体参与现货市场,适当拉大峰谷分时价差,为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新型主体发展创造条件,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12月10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核定2025年宁夏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的通知,文件提到风电、光伏优先发电计划60.72亿千瓦时,其中,光伏优先发电计划26.72亿千瓦时,风电优先发电计划34亿千瓦时。优先发电计划以外电量全部进入市场。
12月10日,湖北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常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此批新能源项目竞配总规模1GW,单个项目不超过50MW。文件要求,光伏项目按照25%/2小时、风电项目按照30%/2小时增配新型储能;在基础配储比例之上,再自愿增配一定规模的储能容量,作为竞争因素。自愿增配容量超出所有项目平均竞配比例的部分不计分,但仍需按申报容量建设。
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安徽省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2025 年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平价集中式上网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2025年1月1日以后备案的“全额上网”和“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平价工商业、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原则上均应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12月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名单(第二批)的通知》。通知表示,根据《国家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3〕23号)要求,在各省(区、市)申报基础上,经专家评估和复审、部门审定,现将已具备条件的第二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名单予以公布。
12月4日,五华县发改局印发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修订稿),通知指出,严格控制利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外地面(含坑塘水面)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利用污水处理厂、停车场、运动区域、风雨廊道等场地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必须符合建设用地要求。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在符合国家用地政策要求前提下,探索利用农村道路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等建设光伏廊道。
12月3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冀北电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为服务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健全配套政策与市场机制,按照“试点先行、分批推进、全面入市”的原则分阶段推动分布式光伏参与市场。
推进企业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光伏+储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南安、德化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
12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能源科技创新促进能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提到,在深远海海上风电、高效光伏、新型储能、绿色氢能、先进核能、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重点领域,遴选一批具有较强创新基础、市场前景、先发优势和后续产业带动效应的示范工程,推动示范工程纳入省级能源发展规划和国家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示范工程落地实施。鼓励跨领域交
加快碳排放权改革,全面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适时扩大碳排放权交易行业覆盖范围,丰富配额分配方式,探索配额有偿分配机制。加强已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范围的重点排放单位月度信息化存证、日常数据质量管理、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配额清缴履约等工作,推动履约企业减少碳排放。做好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相关工作,引导企业和机构积极开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建立健全全区核证自愿减排项目日常监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