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陆新明周四表示,近期个别各地方出台文件,对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相关碳指标进行限制,且项目收益归项目所在地所有。 项目业主参与温室气体减排的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地方政府无权对项目业主参与温室气体减排的正当权益进行限制或收归己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是全国性交易,地方不应该出台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的地方保护政策。 地方政府纠偏 11月19日,河南商丘市
11月23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财政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印发了《西安市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实施年限为2021~2023年。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项重点工作有关奖补政策的通知》(市办字〔2021〕61号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发布印发吴江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到:力争到2023年底,全区新增光伏装机500兆瓦左右,到2025年底,再新增光伏装机500兆瓦左右。 全区新建及改扩建工业厂房项目,全部建设屋顶光伏发电设施。现有工业企业屋顶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当量值)以上,或年用电量200万千瓦时以上,在满足荷载条件的前提下,应安装屋顶光伏
11月22日,河南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文件要求,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现有项目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屋顶光伏整县开发试点建设,要按照国家能源局五个不的原则,把握好地方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既要在规范企业行为、保护群众利益上不缺位,也不能在项目管理法定程序、捆绑配套产业上越位。 具体文件见下: 关于进一步优化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环境切实减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
⑴强化支撑保障。将光伏产业建设纳入国家光伏扶贫年度计划,总投资860万元,占地总面积约19800平方米,采用贫困村联建方式建设,每年产生固定收益123万元,年净收益约103万元。 ⑵科学运营维护。按谁建设、谁维护的要求,实行专业运维管理和日常运维管理相结合。目前,委托专业公司维护,运维费为电站年总收益的8%(含税费),日常运维管理工人2名。 ⑶统筹收益分配。出台《稻城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进一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快推进浙西南革命老区和山区县高质量绿色发展,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城乡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根据国家和浙江省关于加快光伏应用发展有关要求和整县(市、区)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
近日,凉山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进十四五集中式光伏、 风电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提出: 1、配套能源装备制造业 新能源联动产业融合发展模式。鼓励企业通过资源开发引进风电机组、光伏组件、 电池组件、输配电设备等能源装备制造业落户我州;支持新能源技术创新转化,推动核心技术开发 利用,构建产学研合作机制;配套发展新能源科技研发、技术咨询、生产运营、检测认证、供应链管理等生产性服务业
11月18日,贵州省能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分布式光伏发展工作的通知》,就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推进工作给出相关要求。 根据文件,在推进13个列为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建设的同时,鼓励其它县(市、区、特区)按有关要求开展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建设与村容村貌、城乡规划、民族特色等相协调。 需要强调的是,对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备案的整县屋顶分布式开发规划和
11月19日,河南商丘发改委发布了一则关于风光电新能源项目建设事宜的通知。要求光伏、风电项目建设必须同步配套产业以及签订碳指标协议。没有达到要求的未施工项目,继续暂停实施;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企业,项目建设指标收回。 一、目前已建成和在建的风光电项目,须签订协议,明确项目所含碳指标权限归商丘市所有。其使用、交易须经商丘市政府同意,收益归项目所在地。 二、已签订开发协议目前尚未实施的风光电项目,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