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电网接入和消纳资源有效配置,江西省能源局将开展全省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排查清理工作。文件明确光伏项目纳入2019、2020年有效建设方案、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
并网但未全容量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须在2023年3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纳入2021年第一批竞争优选方案的光伏发电项目须在2023年3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纳入2021年第二批竞争优选方案的
1月16日,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人民政府公示该县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经国网清河县供电公司测算,截至2023年1月1日,清河县分布式光伏剩余可开放容量为6.88兆瓦。详情如下:清河县分布式光伏可开放
容量公示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2〕1243号)要求,为统筹推动全县分布式光伏科学有序发展,促进光伏发电就近消纳,保障电力系统
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利用余热余压废热资源。推进集中供热、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建设园区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能,推进“千家万户用气行动”,积极推进分布式生物质能源示范应用。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装备,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渔船安装含油污水处理设备
1月1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对过去五年及未来五年工作分别做了回顾与安排,并指出,2022年河北省优化能源结构,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400万千瓦。2023年,将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开展钢铁、水泥等7个重点行业企业创A行动,年内升A企业达到60家。抓好节能降碳改造,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深化
1月16日,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关于促进西藏自治区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保障性并网项目由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结合各地(市)新能源消纳空间及并网条件等因素,按照不低于全区
上一年度最大电力负荷增量的25%安排新增项目,配置储能规模不低于项目装机容量的20%,储能时长不低于4小时。新建储能容量按光伏备案容量的20%,储能时长4小时配置的,得5分。在此基础上储能时长每增加1
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风光氢储车”一体化推进,风电主攻齿轮箱、发电机和轮毂、轴承、控制系统等薄弱点,力争今年整建制配套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光伏主攻玻璃、背板、边框、胶膜、焊带、银浆、铝浆等薄弱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以开展整县开发试点为突破口,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到
2025年年底,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及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到2025年年底,新开工装配式建筑
1月13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工业“珠峰攀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推动成(都)乐(山)眉(山)晶硅光伏产业一体化发展,建设世界级晶硅光伏
产业基地。依托龙头企业汇集各方资源,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建立晶硅光伏产业“技术研发—工程化一产业化”创新体系。聚力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新一代光伏技术创新迭代升级,实现光伏制造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原文如下:为全面
1月10日,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人民政府公布该县2023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数据显示,高阳县分布式光伏已接入容量156.363MW,在途工单容量2.593MW,剩余可开放容量
10.132MW。详情如下:关于高阳县2023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发布的公告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动新能源科学有序安全发展,促进分布式光伏就近消纳和电力平衡,确保电力系统
日前,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新能源生产使用和制造业绿色融合,推进太阳能、氢能等新能源生产服务与设备制造协同发展,推广智能发电、智慧用能设备系统,完善氢能制备、储运、加注等设施和服务。原文如下: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示范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