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内设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总司(PPP-DG)于周三发布了光伏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提交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9日。下一阶段工作包括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方发布招标文件。
奇怪的是,这些项目的招标公告中,均是按照“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名义开展。然而,目前国家尚未下发“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名单!
本招标项目尖扎县昂拉乡德吉村2.1084MW屋顶户用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黄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字[2019]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尖扎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本项目为新能源第三区域电站运维辅助服务委托项目,地址位于江苏省和浙江省,共计10个光伏电站和2个风电场(含1个意向委托电站)。
临洮县“十三五”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拟建设1~11号共11个村级电站,其中8号村级电站装机为5兆瓦,其余每个村级电站装机为6兆瓦,总装机容量65兆瓦。
翁牛特旗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EPC总承包经翁牛特旗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翁牛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翁牛特旗扶贫开发办公室、翁牛特旗惠众农牧业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全。项目已具各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采取多村联建的方式,在太莪乡邢家坪村新庄组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座,总装机规模达到4.879兆瓦,涉及全县10个乡镇,1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
项目地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拟利用业主厂内钢结构厂房屋顶安装光伏系统,屋顶总面积约4万㎡,屋面为彩钢结构,并设有采光带、小型通风器,此外无其他附属设施。
据悉,积石山县利民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曾在2019年3月15日发布积石山县“十三五”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