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补助范围和标准:光伏发电项目。光伏项目装机容量为500KW-1000KW且并网发电的,每个
》(浙财建〔2022〕4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舟山市普陀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附件:舟山市普陀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舟山市普陀区
,保障项目经济效益。统一建设标准,实施规范管理。及时制定出台《济宁市分布式光伏建设规范(试行)》,加强分布式光伏建设和并网管理,规范开发和项目推进程序,做到流程清晰、标准明确。统一储能要求,确保就近消纳
、全社会广泛参与、多元化投资的开发、运维和利润分配模式。创新监管办法。建立联合验收、联合执法和联合稽查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分布式光伏暂行管理办法、项目联合验收和稽查执法管理办法、项目并网前联合验收细则等
12月6日,浙江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对《海宁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结果反馈,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5日期
间,通过海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就《海宁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接收社会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共收到社会意见4条,其中有效意见2条、无效意见2条。现将有效意见采纳及反馈情况进行公布,详情如下:
建言,提出的部分建议与我局相关司的工作思路不谋而合。”近期,国家能源局相关司按照工作计划,已就《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同时编写了《户用光伏建设运行百问百答(2022
,聚焦整县推进“关键小事”尽小者大,慎微者著。小事不在小,关键在于如何将政策的“白纸黑字”转化为助企的“真招实式”,转变成老百姓的“真金白银”。办好群众关心关切的小事,就能成就为民服务的大事。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
11月25日,浙江舟山财政局关于征求《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的意见的通知印发,安排不超过400万元的低碳试点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低碳试点县实施方案中
30万元。补助资金按行政村(社区)集体补助60%、承建企业补助40%执行。原文见下:关于征求《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的意见的通知现将《关于印发舟山市
11月22日,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公布《关于加快推动房屋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综合多方反馈意见,决定对该办法不做修改。详情如下:关于公布《关于
加快推动房屋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关于加快推动房屋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于
11月22日,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公布《关于加快推动房屋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综合多方反馈意见,决定对该办法不做修改。详情如下:关于公布《关于加快
推动房屋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关于加快推动房屋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于2022
)加快清洁能源应用。7.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开发区(园区)等现有建(构)筑物中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安装比例达到100%。到2023年,开展整县分布式光伏建设试点1
个。(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消防救援大队)8.推动光伏建设模式创新。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推动分布式光伏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深度开发分布式光伏
共同富裕。二、工作目标按照“政府补助企业投资运维,居民让出屋顶免费用电”的原则,统筹推进我市新村集聚点居民住房屋顶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建设,进一步转变城乡用能方式,优化能源结构、提升利用效率,助力共同富裕
任务,组织村(社区)积极落实,并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专职对接光伏安装运维工作。(二)强化要素支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分布式光伏发展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分布式光伏接网、备案等相关管理办法。市财政局
百姓生活,有效助力我市绿色低碳村(社区)发展,实现绿色低碳共同富裕。二、工作目标按照“政府补助企业投资运维,居民让出屋顶免费用电”的原则,统筹推进我市新村集聚点居民住房屋顶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建设,进一步
项目负责人,专职对接光伏安装运维工作。2.强化要素支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分布式光伏发展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分布式光伏接网、备案等相关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和各镇(街道)要做好资金筹措和拨付工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