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成都人大发布成都市绿色建筑促进条例,文件指出,本市积极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空气源与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以及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雨水集蓄利用、再生水利用等节能、节水技术应用,推广适宜本地区的楼宇智能化产品、室内环境产品、透水产品、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等绿色产品。原文如下:成都市绿色建筑促进条例(2022年10月27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12月5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充分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交通设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其他适宜场地,按照“宜建尽建”原则积极开展光伏项目建设,大力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50万千瓦。重点推动工业园区规模化布局光伏项目,引导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开展光伏项目建设,支持
12月5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浙江省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多次提及光伏,相关内容如下:统筹考虑各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开发利用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分解下达年度风电、光伏项目建设计划,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用建筑节能改造,推广楼宇数字化节能减碳模式,健全既有建筑改造的相关标准体系。全面推广
12月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招商引资重点产业中,包含光伏制造业、新型储能等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其中光伏制造业包含:1.高效电池片、高效组件2.高转换效率、大尺寸、双面PERC电池(P型背面钝化电池),TOPCon电池(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电池)、HJT电池(异质结电池)3.铝浆、银浆原文如下: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全力以赴抓实发展第一要务
11月3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建设乌江、南盘江、北盘江、清水江“四个一体化”水风光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及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项目,推进六盘水、安顺、毕节、黔南、黔西南五个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建设。原文如下: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2〕1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
11月30日,河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节电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快节能节电改造,提倡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开展节能节电改造,优先采用节电新技术产品和服务,加快退出高耗能高耗电设施。加快推广风光电一体化照明、光储充一体化建筑等新型节电产品和技术,提高新能源利用比重。原文如下:关于加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节电工作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2
11月15,内蒙古乌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乌海市“十四五”节能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广太阳能光伏分布式、一体化应用。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不断提高电气化普及率。结合实际积极推广热泵取暖、可再生能源供热、空气热能、工业余热回收等清洁低碳供暖,争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原文如下: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1月28日,广东省禅城区发改局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对2017—2018年在禅城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进行补助。原文如下:
11月25日,浙江舟山财政局关于征求《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的意见的通知印发,安排不超过400万元的低碳试点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低碳试点县实施方案中的光伏、储能、氢能示范应用等项目建设。从补助范围和标准来看,光伏项目装机容量为500KW-1000KW且并网发电的,每个项目补助10万元;光伏项目装机容量1000KW以上且并网发电的,在10万元补助资金
11月28日,杭州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确保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600MW以上,力争达到2000MW以上,累计装机3300MW以上。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