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吉林省辽源市发布《辽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鼓励各县、区根据当地资源条件,灵活选择建设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每个村建设100千瓦风电或20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整县推进,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建设、统一运维。
11月8日,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辽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指出,科学有序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优先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重点支持技术先进、综合利用的光伏发电项目,因地制宜打造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示范项目。到2025年,推动辽源矿业集团配售电有限公司5.45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早日落地投产,积极推进西安区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力争达94万千瓦
近日,吉林省能源局印发《吉林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了“新增装机规模462万千瓦,到2025年装机达到800万千瓦”的目标。《规划》介绍,吉林省太阳能资源总体属于二类。西部地区太阳能资源最为丰富,年日照时数为2800-3000小时。全省地面光伏电站潜在开发容量为9600万千瓦,可装机容量约为4600万千瓦。
11月2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多次提到光伏
10月31日,辽源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辽源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其中提到,大力推进光伏、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预计单位GDP能耗强度降低率完成省下达年度计划。
文件提出,将配合相关县直部门落实持续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合县发改局在全镇18个行政村实施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每个行政村建设100千瓦风电项目或20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024年度实现镇内全面覆盖。该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国网抚松供电公司、地方水电抚松供电公司、各乡镇配合落实。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政府投资更多向民生项目倾斜。今年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6.1%,有效投资规模持续扩大。
近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局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农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2年4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5月12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建设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小企业可利用厂房屋顶及附属设施建设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经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后推动实施,所发电量全部用于满足企业自身用能需求。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以及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