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发布《龙华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光伏项目由社会主体建设的,按居民和非居民光伏项目分类管理。
9月1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以及陕西省林业局为一步支持绿色能源发展,加快大型光伏基地建设,规范项目用地管理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用地服务保障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通知》。
8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转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规范农光互补模式的光伏方阵用地方面,要求各类农光互补项目的光伏组件最低点应高于地面2.5米,每行光伏组件南北方向净间距应大于1米。
8月24日,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 2023年度呼伦贝尔市分散式风电、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优选结果的公示。根据公示,本次共涉及265个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规模76.58MW;共涉及4个分散式风电,装机规模31MW。
日前,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在新能源方面:研制光伏发电、光热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发电标准,优化完善新能源并网标准,研制光储发电系统光热发电系统、风电装备等关键设备标准。
对符合申报要求的3个6.2万千瓦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规模,按照分散式风电及分布式光伏相关要求进行核准(备案)后实施。对于未通过竞争配置取得建设规模的项目,除关中地区涉及园地的光伏发电项目外,均可通过市级申报优先参与我省2023年市场化并网项目配置。
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我委组织各市对2023年6月底已到期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度进行了摸底统计,并对受疫情影响、逾期未建成项目提出了处置意见。现将相关项目拟调整意见予以公示。
8月18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到 2025 年,全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 2200 万千瓦和 800 万千瓦: 到 2030 年全省风电、光优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 4500 万千瓦和 1500 万千瓦,逐步打造“陆上风光三峡”,形成国家“松辽清洁能源基地”核心组成部分。
8月16日,贵州省能源局公布2022年10-2023年6月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情况,包括102个项目,共计9.68925GW。其中,风电规模3.83425GW,光伏规模5.855GW。
8月17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