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监管报告(新能源部分)及工作要求的通知》(国能监管【2015】384号)的要求,湖北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定于近期联合开展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开发秩序及接入电网情况专项监管。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监管报告(新能源部分)及工作要求的通知》(国能监管【2015】384号)的要求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监管报告(新能源部分)及工作要求的通知》(国能监管【2015】384号)的要求
9月7日,由西北能源监管局雷金娥副局长带队,西北能源监管局与陕西省能源局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赴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咸阳市
8月19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专项监管工作启动会。由此,覆盖6地区的2015年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专项监管工作全面展开。此项监管旨在规范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行为,促进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推进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证国家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西北能源监管局于近日启动陕、宁、青
为推进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证国家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西北能源监管局于近日启动陕、宁、青三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
为推进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证国家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西北能源监管局于近日启动陕、宁、青三省(区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理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能源局网站近日发布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专项监管报告》。本次专项监管现场督查工程主要侧重于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和大容量、大机组发电工程,以及风电工程和垃圾发电工程。风电、光伏项目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工程不履行质量监督手续现象比较突出。以下是报告正文。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