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湛府办〔2021〕19号)、《湛江市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湛商务〔2022〕98号),统筹各级各类政策和资金,从新能源汽车生产、技术创新、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
发展重点产业体系。“十四五”期间,我市制造业将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综合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根据《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
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推动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控排。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鼓励建设绿色
“十四五”期末,全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立,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能源清洁低碳安全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基础设施全面绿色升级,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建成
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9%以上。(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构建满足实际需要的污水、垃圾、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体系,扩大环境基础设施覆盖面。提质攻坚城镇“污水零直排
热源同步建设、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热电联产供热能力。四、加强煤炭供给能力优化煤炭输配体系和集疏运系统,持续加强煤炭运输通道建设。完善大武口区长胜、平罗县崇岗2个煤炭储配集中区基础设施;建成宁夏能源(煤炭
响应能力。在城市商业区、综合体、居民区,依托光伏发电、并网型微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等,开展分布式发电与电动汽车(用户储能)灵活充放电相结合的园区(居民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好
基础设施体系。建立较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在科技和商业创新上取得突破,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十四五
长春亦是全国“十城千辆”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发展电动汽车符合地方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实施条件。积极推动电动汽车发展,为电动汽车大规模市场应用提供充电基础设施保障,合理推进充换电站建设,加强相关政策和知识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面振兴吉林省老工业基地,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保障吉林省“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电力行业是支撑
)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停车场设施配建标准,出台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地方标准,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免予办理规划、用地、建设许可手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建设,逐步实现
风力发电成套系统等新能源电力装备。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加快推进整车研发和整零密切协同,加速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配套产业发展,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引导整车企业开展
,加大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增加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基础设施数量。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标准体系应用,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到2025年,创建7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6家公共机构
领域技术、装备迭代升级,促进新兴产业规模化倍增发展。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工业互联网、工业大数据中心、新能源充电桩、车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布局,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