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加大绿色金融创新工作力度,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基金,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扩大在重金属、危险废弃物处置等环境高风险领域
”项目落后产能。严肃财经纪律,指导金融机构完善“两高”项目融资政策。(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牵头,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
信贷资金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等,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企业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融资,推动气候友好型企业上市融资。鼓励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融资担保等企业积极参与绿色金融业务,为
投资146.5亿元。完善全要素精准直达机制,保障建设用地2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万亩以上;实施企业融资畅通专项行动,新增社会融资1800亿元、企业中长期贷款400亿元;新争取政府债券200亿元以上
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加快绿色债券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积极推进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金融工具。根据产业链各环节的特点和所处发展阶段,运用银行融资、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并购重组等多元化金融工具,形成“产业+金融”优势组合,多渠道服务硅能源产业发展。(二)建设特色产业园区按照“产业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带动扩大有效投资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优化专项债券投向领域,持续强化专项债券管理,较好保障了地方合理融资需求,有效发挥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
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2.
拓宽绿色直接融资渠道。指导金融机构做好绿色债券需求摸排和项目储备工作。支持辖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碳中和”金融债等,多渠道补充资金
、突出重点领域、健全管理体系、创新产品服务、完善激励约束,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政策资源、要素资源投入支持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大力促进我市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绿色信贷融资规模
绿色债券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二十八)完善财税价格政策。加大财政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节能减碳项目实施、技术研发等的支持力度,依法依规推动淘汰落后产能,支持
限额倾斜,在符合投向领域的前提下,支持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等重大项目,纳入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政府专项债券续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三十一)争取进一步在再融资债券额度方面给予新区支持
,“十四五”期间,除专项债券对应项目如期实现收益偿还到期债券情况外,支持新区全额发行再融资债券,推动新区到期债券有序衔接。(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三十二)承接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及专家评审权限下放
,提出了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举措,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就业和消费的措施。明确表示通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加大重大项目融资支持,有利于在坚持不搞大水漫灌、不超发货币条件下,更好发挥引导
作用,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促进银行存贷款在规模和结构上更好匹配,实现扩大有效投资、带动就业、促进消费的综合效应。会议决定,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等筹资3000亿元,用于补充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