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三)加大金融支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企业通过债券融资、股权融资、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获得服务化转型所需的资金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引导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两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提供优质
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做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储备和贷款投放,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力争2023年全省投放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1600亿元左右。对承担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的国有平台公司,各级财政
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支持绿色石化、新材料等重点行业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铁路“项目+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工作,继续探索投融资模式创新。加快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加快电源、电网、油气储运等重大能源项目
业扩报装“绿色通道”。(四)加大融资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电能替代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通过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拓宽电能替代项目融资渠道。四、组织实施(一)强化
体系,用好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加大绿色金融评价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向绿色低碳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
、金融机构、企业设立低碳转型基金。支持成都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天府新区开展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推动发展绿色农业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和林木保险等绿色保险产品。(四)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落实全国碳排放权
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金融机构、企业设立低碳转型基金。支持成都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天府新区开展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推动发展绿色农业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和林木保险等绿色保险产品
、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用好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加大绿色金融评价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向绿色低碳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
绿色债券发展,支持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发行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绿色债券,鼓励保险、理财、绿色或低碳发展基金投资能源领域低碳技术推广和低碳转型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能源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机构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强化融资支持。积极利用信托资金、园区建设债券、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产权交易)聚集社会资金。努力争取中央和省上关于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扶持。加强各级财政对重
点产业的支持,重点用于项目招商、园区建设、工业企业技改等方面,有效缓解工业发展中的资金问题。推动和支持市、县、园区三级工业投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构建财政扶持、园区自筹、企业自愿入股、债券融资等相结合的
技术创新,支持产能出清的企业转型升级。持续加大绿色低碳领域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整合发挥现有绿色发展方向基金作用。支持实体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上市等方式融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
保险发展。建立“两高”行业重点企业碳账户,并逐步推广到全行业。探索建立集融资服务、披露核查、评价评级、政策集成于一体的碳金融服务平台。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定期开展森林、海洋、岩溶、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十二、加快重点领域改革,完善政策支撑体系(二十五)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投融资政策支持,严格控制煤电、钢铁、有色金属等高碳项目投资,加大对
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交通运输装备和组织方式、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项目的投融资支持力度。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绿色低碳投资活力。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二十六)积极发展绿色金融
,合理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鼓励企业发行中长期绿色债券,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现代石化等行业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加强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将保险资金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