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专项再贷款等绿色信贷方式,对低碳项目建设提供长周期低息贷款。支持各地、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专项债券,为低碳技术推广、高碳产业及高碳项目低碳化转型提供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和
再融资。支持政府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能源领域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或绿色发展基金,支持新兴技术研发和低碳产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
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加强对银行支持制造业发展的考核约束,2022年推动大型国有银行优化经济资本分配,向制造业企业倾斜,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继续保持较快增长。6.2022年人民银行对符合条件
的地方法人银行,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可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优惠资金支持。7.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
排贡献度高的能源项目予以支持,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重大清洁低碳能源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同时发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引领作用。另一方面,完善能源绿色低碳
转型的金融支持政策,完善清洁低碳能源行业企业贷款审批流程和评级方法,充分考虑相关产业链长期成长性及对碳达峰、碳中和的贡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探索发展清洁低碳能源行业供应链金融,创新适应清洁低碳
能源开发利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化石能源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等作为重点支持领域。推动清洁低碳能源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市场化投融资,研究将清洁低碳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范围
。完善清洁低碳能源行业企业贷款审批流程和评级方法,充分考虑相关产业链长期成长性及对碳达峰、碳中和的贡献。创新适应清洁低碳能源特点的绿色金融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券,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
投资引导基金等政策性基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建设光伏项目。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采取灵活的贷款担保方式,加大对光伏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为光伏发电项目提供
一体化融资租赁服务,鼓励各类基金、保险、信托等与产业资本结合,鼓励担保机构对光伏项目开展信用担保。(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光伏并网管理和服务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于今年7月正式启动,随之各种碳中和融资工具也相继问世。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纷纷抢滩,碳中和债券、碳中和信托、碳排放权担保贷款等花样层出不穷。 地产企业布局
万人以上。推进农村劳动力定向定岗培训、跨区域精准对接,吸引5万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带动50万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常态化举办就选山东就业服务活动。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作用,每年扶持2万名以上大学生创业
县级基本财力转移支付资金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增加吸纳外来人口较多地区的转移支付。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23. 激活城乡消费市场潜力。强化商业圈、街、店、节、网功能
。常态化举办就选山东就业服务活动。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作用,每年扶持2万名以上大学生创业。拓展小微企业名录(山东)功能,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
15. 促进城乡教育优质普惠。优化城乡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统筹开展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试点、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县级基本财力转移支付资金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增加吸纳外来人口较多地区的转移支付。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
。鼓励推广《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进一步发展跨境绿色投融资,支持开展一带一路低碳投资。
(五)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在绿色低碳园区审慎稳妥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基础设施
REITs)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绿色建材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应用、老旧船舶电动化改造、绿色产品推广等方面的金融产品;综合利用并购贷款、资产管理等一揽子金融工具,支持产能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在绿色低碳园区审慎稳妥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基础设施REITs)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绿色建材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应用、老旧
船舶电动化改造、绿色产品推广等方面的金融产品;综合利用并购贷款、资产管理等一揽子金融工具,支持产能有序转移、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等。积极探索发展专业化的政府性绿色融资担保业务,促进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