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7年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制定优先发电权优先购电权计划的通知
发改运行2487号
北京市、河北省、上海市、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各省
压力,可再生能源消纳矛盾突出。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落实优先发电权、优先购电权制度,保障电力安全稳定运行,现就做好2017年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制定优先发电权、优先购电权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
12月9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制定优先发电权、购电权计划的通知。北京市、河北省、上海市、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落实优先发电权、优先购电权制度,保障电力安全稳定运行,现就做好2017年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制定优先发电权、优先购电权计划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会
;建立优先购电权、优先发电权制度;培育社会资本参与的配售电主体。实现与全国同步完成电力体制改革任务。
(二)改革步骤。
按照国家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6年2018年):以
明确市场主体。对单位能耗、环保排放均达到国家标准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和用户按照接入电压等级、产业政策以及区域差别化政策等制定参与直接交易的准入标准。在落实电力系统安全、供需平衡和保障优先购电、优先发电
段发用电主体市场准入条件及责权义务。2.建立优先发电制度。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推进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余热余压余气优先发电。满足调峰调频和电网安全需要的电量优先发电
,建立优先发电制度。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推进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余热余压余气优先发电。同时,《方案》要求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和保障民生的前提下
;夯实电力市场化交易体系基础。重点实施阶段(2017-2018年):建立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制度,培育市场竞争主体;建立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探索自供区的改革改造,制定辅助服务机制,以大用户直接交易为
,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等。(四)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更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保障优先发电、购电和保底供电的前提下,逐步放开其他的发用电计划,实现电力电量平衡从以计划手段为主平稳过渡到以市场手段为主。1
。《规划》将全面贯彻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视为解决弃风限电问题的关键,对相关原则进行了再次明确。一是要求逐步缩减煤电发电计划,为风电预留充足的电量空间,确保规划内的风电项目优先发电,明确对于化石能源发电
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确保规划内的风电项目优先发电。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以外的情况下,若因化石能源发电挤占消纳空间和线路输电容量而导致风电限电
可再生能源的优先发电制度。通过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年度发电计划,公开调度运行数据,将目前能源局已出台的风光最低保障小时数收购办法作为风光消纳考核的基准等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另一方面,尽快建立
可再生能源的优先发电制度。通过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年度发电计划,公开调度运行数据,将目前能源局已出台的风光最低保障小时数收购办法作为风光消纳考核的基准等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另一方面,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