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10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发改能源〔2018〕36号)、《关于下达
2018年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18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补助申报,并会同市财政、供电等单位对项目进行了审核认定,经认定,拟对匡堰镇宋家漕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10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发改能源〔2018〕36号)、《关于下达
2018年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18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补助申报,并会同市财政、供电等单位对项目进行了审核认定,经认定,拟对匡堰镇宋家漕
摘帽之后,贫困户第一、二年各偿还3000元,第三年偿还2000元。 四是上级扶贫资金支持一批。与对口单位紧密对接,争取省发改委专项资金1000万元。 五是社会捐赠一批。社会爱心企业积极响应中央号召
摘帽之后,贫困户第一、二年各偿还3000元,第三年偿还2000元。 四是上级扶贫资金支持一批。与对口单位紧密对接,争取省发改委专项资金1000万元。 五是社会捐赠一批。社会爱心企业积极响应中央号召
东莞麻涌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了《麻涌镇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该专项资金是指经镇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纳入镇财政年度预算,每年安排90万元,用于推进清洁生产、能源管理中心、分布式光伏
发电等节能工作的专项资金。
其中,对2018年1月1日后立项备案,通过供电部门验收,稳定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镇财政对建筑或构筑物的业主按装机容量10万元/兆瓦一次性奖励装机补助金,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各有关企业:
《麻涌镇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麻涌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
麻涌镇节能专项资金
节能专项资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能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经镇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纳入镇财政年度预算,每年安排90万元,用于推进清洁生产、能源管理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等
,电子版发至邮箱jxwdzxx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事项 企业、机构、个人应做到诚信申请,对违反国家、省及本市专项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予以追回,涉事单位纳入
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各有关企业:
《麻涌镇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麻涌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
麻涌镇节能专项资金
节能专项资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能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经镇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纳入镇财政年度预算,每年安排90万元,用于推进清洁生产、能源管理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等
,电子版发至邮箱jxwdzxx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事项 企业、机构、个人应做到诚信申请,对违反国家、省及本市专项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予以追回,涉事单位
光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对《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