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项目纳入机制电量规模衔接现行保障性收购政策,规模上限为100%。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按0.3964元/千瓦时执行。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项目。增量项目竞价结果执行期限暂按12年确定。建立市级专用绿证账户,机制电量对应绿证统一划转至专用绿证账户。执行机制电价的项目可在每年10月底前自主向电网企业申请下调次年机制电量比例,调低比例部分不得再次申请纳入机制电价范围。差价结算机制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10月15日,吉林省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吉林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增量项目竞价规则。机制电价:0.3731元/度,中标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项目,按中标电价执行。增量项目机制电量:首次竞价电量规模参考吉林省2025年风电、光伏项目非市场化分配方案统筹制定,第一年比例暂定为40%。机制电价:上限为0.334元/度,下限为0.15元/度。
近日,《关于江苏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文件发布。文件指出:存量项目机制电量:妥善衔接现行具有保障性质的相关电量规模政策,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占其上网电量的比例不高于90%;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扶贫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100%。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上网消纳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形势下的新能源开发资源配置。第四章自治区审核纳规并公布第十三条自治区能源局负责组织审核各盟市申报项目的技术方案、建设条件等,形成年度批次项目纳规清单,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后,由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实施。
10月9日,宁夏发改委印发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文件,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并能实现电量物理溯源的模式。
日前,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青海省能源局联合印发《青海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存量机制电量项目清单由省能源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确定。不带新能源补贴的光伏、风电项目执行期6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计。执行期限到期后,新能源项目对应的机制电量规模自动从全省机制电量规模移出。2025年竞价工作不迟于11月底组织。
机制电量上限与现行保障性政策衔接,后续必要时适当调整。2025年1月27日(不含)前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投产时间晚于2026年1月1日的,从投产次月1日起执行,其他新能源项目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3)项目机制电量上限。单个项目申报机制电量上限为该项目全年预测电量的一定比例。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进行机制电量差价结算时应扣除自发自用电量。
从136号文到1192号文,从绿电直连到零碳园区,对光伏行业而言,思路非常清晰,趋势非常明朗,那就是要从过去的“上网模式”向未来的“消纳模式”转变,而这种转变是加速的,必须尽快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历史潮流。
9月19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文件:一、存量项目1、机制电量规模。按广东省燃煤发电基准价0.453元/千瓦时执行。集中式光伏和陆上风电项目不参与机制电量竞价。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并在竞价前予以公布。
9月15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市场交易,也可以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直接或通过聚合方式参与市场交易。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上网电价和交易机制按照国家跨省跨区送电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