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不得以光伏发电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通知》指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
6月20号,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部分电网企业对国家政策理解有所偏差,国家能源局进行纠正,引发了行业各方人士对国家下一步政策的各种猜想,本文仔细研读政策原文,理解如下,供
6月20日,国家能源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于5月31日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国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做出部署。省发改委近日就我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预警发出紧急通知,明确提出2018年我省不再下
6月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一份《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行业内引发热议。6月11日,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到,《通知》本身不是急刹车,在政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光伏发电企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于2018年5月31日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