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光伏项目用地的地类问题确实已成为光伏投资企业需要关注的重要方面。随着国家对土地资源管理的加强,相关政策文件陆续出台,为光伏项目的用地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水利部在2022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
2月21日,内蒙华电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0兆瓦项目核准的批复》(呼发改审批新能字〔2024〕17号)文件,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0兆瓦项目。
10月21日,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征求《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规范光伏项目使用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全市草原资源现状与生态状况评估情况,将基本草原和基本草原以外属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草原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重要原生境、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地划分为光伏建设禁止区,区内禁止布
从2013年国发24号文首次出台光伏用地方面的相关政策以来,土地问题便一直贯穿着光伏行业,尽管在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从国家到各省市级均出台了多个光伏用地政策,但光伏用地问题,尤其是土地税,由于国家层面始终未有一个明确的指引性文件,逐步演变成了当下光伏行业最大的风险点之一。
随着我国光伏电站规模与数量的不断增长,土地问题正成为制约光伏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尤其是随着各项新文件的陆续出台以及国土“三调”数据的融合,无论是存量项目还是新增项目,光伏用地的合规性已经成为行业担忧的显著问题。
自“十三五”我国光伏应用市场进入高速发展期以来,用地问题一直是行业公认的“三座大山”之一。时至今日,随着我国光伏电站装机进入大规模增长的新阶段,用地风险、租金成本、土地税费依然是电站投资的最大风险之一。
日前,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全省耕地保护月度监测调度报告工作机制第三次会议暨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报了近期全省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管理情况,并就开展全省光伏发电项目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强调,要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对新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重大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查处,决不能以整改代替查处。 会议要求,从现在起到8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光伏发电项目集
7月25日,四川省经信厅在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建设更具竞争力的光伏产业体系 加快推进我省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317号提案的复函中指出,对纳入国省重大项目清单的光伏项目用地,所
7月21日,辽宁营口市人民政府在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充分利用营口盐场自然资源和周边产业集群优势,建设“多产业互补一体化”新能源基地,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第50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
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布《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文件要求,严禁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严禁光伏方阵用地占用耕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