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b) 具有较完整的晶硅电池片和组件生产线,晶硅组件年产能1000MWp及以上;
c) 投标方提供的太阳能光伏组件应通过依据 光伏组件采购;
投标方的工作内容包括:光伏组件、组件正负极的引出线、正负极专用插接件等的设计生产;供货范围内所有材料、元器件的选择、设计、制造、质检、试验(包括生产过程试验、出厂试验)等;根据项目进度
、采购(不含光伏组件)、运输及储存、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本项目需配套建设监控值班室、车棚、吸烟棚及充电桩。车棚采用钢结构,四周敞开,主材采用Q345B 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 A 和 B 两项资质要求(若投标人仅满足A、B两项资质要求之一的,则须对未满足资质要求的
单价承揽本项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全部工程、新建车棚的勘察及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包含车棚、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不包括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 。
a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b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c)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d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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