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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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提出建设模式、示范项目和相关管理措施。当前,应由点到面,选择一些条件较好、积极性比较高的居民用户,抓紧做好一期工程的启动工作。对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总结经验,提出对策,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委。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 乐政发〔2014〕29号

江西省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到2015年,我省光伏制造业持续稳健发展,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骨干光伏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列;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有效拓展,全省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争取2015年达到100万千瓦,2020年达到400万千瓦。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丽政发〔2014〕27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329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加快推进我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关于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4〕29号)

2014年,全省要建设完成国家下达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8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0万千瓦,光伏电站发电装机容量8万千瓦。2015-2017年按国家当年计划确定建设任务,力争2017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80万千瓦以上。

为支持国内光伏产业发展,推进光伏发电项目规范有序建设,国家能源局自2014年起对光伏发电项目实施规模管理。纳入规模管理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电量国家补贴、并可申请市级奖励资金;不需要国家补贴和市级奖励资金的项目不纳入规模管理范围,也不受年度规模限制。

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

近年来,我省依托丰富的太阳能资源、荒漠化土地资源,大力发展光伏产业,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建成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位全国前列,光伏产业快速成长为特色优势产业。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把握机遇,再创优势,推动全省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深圳经信委关于做好深圳市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新疆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光伏独立供电工程的项目管理,完善监督机制,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金太阳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面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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