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提出建设模式、示范项目和相关管理措施。当前,应由点到面,选择一些条件较好、积极性比较高的居民用户,抓紧做好一期工程的启动工作。对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总结经验,提出对策,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委。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 乐政发〔2014〕29号
到2015年,我省光伏制造业持续稳健发展,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骨干光伏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列;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有效拓展,全省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争取2015年达到100万千瓦,2020年达到400万千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329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加快推进我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4〕29号)
2014年,全省要建设完成国家下达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8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0万千瓦,光伏电站发电装机容量8万千瓦。2015-2017年按国家当年计划确定建设任务,力争2017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80万千瓦以上。
近年来,我省依托丰富的太阳能资源、荒漠化土地资源,大力发展光伏产业,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建成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位全国前列,光伏产业快速成长为特色优势产业。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把握机遇,再创优势,推动全省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为加强新疆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光伏独立供电工程的项目管理,完善监督机制,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金太阳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面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