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淳化县十里塬镇王家村村民王天春的卡上收到一笔特殊的款项,共计2400元。按照他的话说:“这是一笔阳光收入。”原来这是王家村光伏电站建成并网发电后,向村里贫困群众派发的“光伏收入”。只要在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板,贫困群众晒着太阳,每年就有一笔不小的收入。老王每每看到暖融融的太阳,心里就乐开了花。
淳化县是典型的山区县、农业县、老区县和六盘山片区县。为了走出一条产业扶贫、生态扶贫和清洁能源扶贫的新路子,淳化县依托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抢抓光伏扶贫大好机遇,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6100万元,充分利用移民搬迁安置点屋顶、机关事业单位车棚以及贫困村预留未利用地等可利用空间,大力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如今,淳化县21个村级光伏电站运行良好,为9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带来电费收益216.2万元,进一步拓宽了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增强了当地发展的“造血功能”。
光伏产业虽好,可让百姓们接受,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光靠晒太阳,这些蓝色的板子就能挣钱?”阳光照在光伏发电板上有些刺眼,曾经也照得王天春有些发慌,习惯了以前种粮卖粮的他起初对此并不看好。
2018年12月,王家村的村级光伏电站并网发电,一排排光伏发电板整齐划一,上百块蓝色多晶硅组件在太阳的照射下闪闪发光;配电室内,一条条电缆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一起,源源不断地将电流传输到电网……看着眼前的一切,王天春心里变得踏实了。
“在光伏电站的收益分配上,我们制定了《淳化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电站收益分配方式和后期维护管理责任,为电站持续发挥扶贫效益打好了坚实基础。”淳化县扶贫开发局局长马燕介绍。
淳化县21个联村光伏电站,资产按比例确权至各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党支部+光伏产业+集体经济+贫困户”的经营模式,将发电收益按照各村投资比例形成村集体经济,先期支付土地流转、运行维护费用后,用于贫困村开展公益性岗位扶贫、小型公益性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优先扶持65岁以上独立老人户、整户无劳动力、低收入户、患大病家庭以及残疾人等特殊贫困人群,让他们及时享受到光伏扶贫效益扶持。
与此同时,在电站收益分配管理上,淳化县还严格按照“村级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工作程序,每年年初由村委会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镇(街道)中心审核并报淳化县扶贫开发局、县城投公司备案,由淳化县城投公司组织实施。同时,对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及时向村民公示,按照分配使用计划,村委会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每年年底公告收益分配使用结果,让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在阳光下操作运行、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现在我们每天最关心的是天气,只要有阳光,我们村就一直会有收入。”王天春望着头上的太阳,在阳光下笑得很灿烂。